丁山河(盐龙大道以北、环坪路以南河道)两岸景观提升工程监理服务(小型工程)招标公告
丁山河(盐龙大道以北、环坪路以南河道)两岸景观提升工程监理服务(小型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丁山河(盐龙大道以北、环坪路以南河道)两岸景观提升工程 | 项目编号: | 2018-440307-78-01-717435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丁山河(盐龙大道以北、环坪路以南河道)两岸景观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 招标项目编号: | 2018-440307-78-01-717435003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交易地点: |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年05月27日09:00时 | 定标会时间: | 2020年05月28日09:30时 |
备注 : | 无 |
建设单位: | 深圳华侨城城投低碳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谷剑萍 |
办公电话: | 0755-61806078 |
标段编号: | 2018-440307-78-01-717435003001 | ||
标段名称: | 丁山河(盐龙大道以北、环坪路以南河道)两岸景观提升工程监理服务(小型工程) |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5598.11 | 服务费收费基准价(万元): | 88.41 |
合同价(万元): | 88.41 | 合同价下浮百分比(%): | 0.0 |
中标工期(天): | 1158 | 资金来源: | 政府:100.0%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工程概况: | 丁山河(盐龙大道以北、环坪路以南河道)两岸景观提升项目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深圳华侨城城投低碳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代建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委托人”、“甲方”)。丁山河又称“高桥河”,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流经深圳国际低碳城及坪地中心城区,发源于惠阳与东莞交界的美山顶,上游属于惠州惠阳区,在龙岗区坪地街道穿越深惠公路,于环城南路桥下游约200 m 处流入空岗河;属于龙岗河的一级支流,全长约23.65 km(坪地境内6.7 km),集雨面积79.16 km2(坪地境内23.49 km2)。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丁山河河道两岸的景观提升改造改造段起止位置从龙腾桥至盐龙大道河段,长约890m,占地10.1公顷(除去水面面积);主要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景观园建(含园路、景观平台、木栈道、木平台、观景平台等),配套建筑,人工浮岛,碧道,驳岸,水坝,人行桥,绿化工程,海绵城市,运动游乐设施等。 | ||
本次招标内容: | 配合工程招标、报批报建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结算配合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 ||
结算原则: | 1.监理酬金结算金额=施工阶段监理酬金结算金额+保修阶段监理酬金结算金额;2.监理酬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计费标准计算,本工程的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下浮比例为20%;3.施工阶段监理费计费额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为准,监理酬金最终结算金额以政府相关审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且最终结算价不超过100万元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 | ||
预选库组别要求: | 本工程采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商预选库组别要求:【监理类市政公用工程组】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招标人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监理类市政公用工程组】 直接票决确定中标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合格的投标人: | 1、受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抽签轮空制的限制,被暂停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2、未存在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3、未存在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4、未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5、未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6、未存在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7、未存在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8、未存在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未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 ||
其他有关要求: | 1、本工程招标公告期间,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若需放弃参与资格的,应在招标公告结束前书面传真告知招标人;2、招标人抽签定标时,投标人可前往抽签定标地点参与监督抽签过程,未前往的视同认可抽签结果,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异议;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其参加投标资格直至清出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名录; |
序号 | 文件名 |
1 | 合同文本.docx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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