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文物保护统一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咸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文物保护统一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项目名称

咸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文物保护统一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价

约35万元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文物保护统一性方案报告编制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满足服务要求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咸宁市博物馆;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69号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拟根据《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第一章的总则第三条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该项目可采用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根据省文旅厅《关于规范湖北省开发区、工业园区区域性建设项目文物保护统一评价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第(三)项“其他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由所在地市考古所(博物馆)实施”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该项目建议向咸宁市博物馆采购。

刘长青

咸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公职律师

刘桂春

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股

高级会计师

李志刚

湖北科技学院

教授


公示的期限及其他事项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27日

质疑期自发布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咸安开发区管委会(宝塔大道西)

联系人:柯先生/孙女士

联系电话:18707136902/1347777184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

邮编:437100

联 系 人:吕亚南 /张翔

联系电话:15271290768/18671162599

传真:0715-8909956

电子邮件:907836050@qq.com

财政部门: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财政局办公楼201室

联 系 人:胡主任

电话/传真:0715-8312815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价 文物保护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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