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镇原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庆市建招告字【2020】11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已由镇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审批发﹝202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庆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项目已取得可研批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镇原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主体采用潜流湿地@@@表面流湿地组合工艺,对镇原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进一步深度处理。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06亩,总处理规模为14000m3/d。通过湿地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水质。
2.1.1建设地点:甘肃省镇原县工业污水处理厂东南侧约2.4km、茹河右岸现有空地内。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1)潜流湿地区:土方调整约78040m3,粘土方量约11926m3,湿地隔墙1150m,HDPE防渗膜43729㎡,湿地植物39753㎡,布水、集水区填料6206m3,粗生态填料13945m3,细生态填料24039m3、火山岩填料7745m3,砂石3976m3,引水管道2405m,引水支管215m,引水闸门井1座,分水井1座,布水渠490m,布水管135m,集水渠792m,开孔集水管752m,集水直管162m,通气管324m,通气帽216个,正三通108个,刚性防水套管108个,手柄式蝶阀108个,DN200 90°弯头108个,DN110 90°弯头216个,大小头216个,管道支架108个,排水管道325m,集水坑54个,排空直管54m,蝶阀54个,刚性防水套管54个,DN200 90°弯头54个,蝶阀井4座。
(2)表面流湿地:土方调整13930m3,水生植物6500㎡,涌泉2座,跌水堰30m,集水堰30m。
(3)配套设施:新建一层砖混结构管理房1座(100㎡),新建一层砖混结构在线监测站2座(各20㎡),3.0m宽混凝土生产路1814m,2.0m宽潜流湿地木栈道782m,乔灌木683株,地被植物9100㎡,广场铺装600㎡,1.5m宽园路470m。
(4)仪表、自控设备:监控管理计算机1合,无线通讯模块1个,上位机软件1套,操作桌椅1套,打印机1合,交换机1合,在线COD分析仪2套,在线氨氮分析仪2套,在线总磷分析仪2套,数据采集仪2套,仪表专用配电箱2套,空调3合,UPS3台,超五类屏蔽网线50m,控制电缆400m,通讯电缆300m,低压电缆400m,安装材料1吨。
(5)电气设备:箱式变电站1个,照明配电箱3个,动力电缆700m。
(6)河道主堤建设:300m。
处理工艺:本工程主体采用潜流湿地@@@表面流湿地组合工艺,对镇原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进一步深度处理。
2.1.3投资总额:4507.41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6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8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6月25日。
2.2招标范围:(1)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2)市政公用工程(含设备采购安装):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安装等。(3) 项目后续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专业)注册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设计业绩:2016年至今承担过生态修复类EPC或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施工业绩:2016年至今承担过生态修复类EPC或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其他:
3.4.1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专业)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
3.4.2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0年 5月27 日至2020年 5月31 日18 时。
4.2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获取。
注:初次注册用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ysggzyjy.cn/)首页点击“投标单位”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成功的投标企业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上传相关资料后获取文件。 注册咨询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月 16日15时30 分,地点为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竞买)保证金200000.00元,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 6月15 日17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请各投标(竞买)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sggzyjy.cn/)投标单位模块自行查询获取。未从投标(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qysggzyjy.cn/)发布,同时在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hujianju.zgqingyang.gov.cn/)公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
地址:庆阳市镇原县人防大厦二楼
联系人:王昭昭
联系电话:150*****31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汇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合水县永宁东路52号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
9、监督部门:庆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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