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库房区图书馆及档案馆档案库房气体灭火工程招标公告
档案库房区图书馆及档案馆档案库房气体灭火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空港经济区图书馆及档案馆项目档案库房区图书馆及档案馆项目档案库房气体灭火工程
招标编号:*************** 保税通告:017 号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的委托,现对天津空港经济区图书馆及档案馆项目档案库房气体灭火工程施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 招标人: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
二、 招标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 工程名称:天津空港经济区图书馆及档案馆项目气体灭火工程
四、 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内
五、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天津空港经济区图书馆及档案馆项目气体灭火工程,本工程建筑规模约47812㎡,其中档案库房面积5244㎡,气体灭火系统的面积4208㎡,层数在地上二层至五层。
六、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气体灭火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其他技术规格、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 资金来源: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九、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按期年检,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一名,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安全项目经理一名,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并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B级合格证书或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具备投标人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开标时须具有本年度或本项目的进津备案通知书,以及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通知书。
6.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需具有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办理电话***-********),并通过2011年度年检。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其中投标资格以建设部、天津市、保税区和经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8.2009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在招标人发包的项目中无诉讼情况,2009年至今在招标人发包的项目中无不良业绩(无安全事故、无质量事故、不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
10.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及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均为投标申请人在职在册人员。
十、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 4 月 5 日,竣工日期为2012年 6 月 10日,工期为 66 天(日历日)。
十一、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二、报名日期:2012年 2 月 13 日至2012年 2 月 1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另行通知。
十三、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楼)
十四、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投标申请人不能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应到指定地点报名。
十五、联系电话:
张美翠 182*****259 丁园 138*****853
十六、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七、招标文件领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投资服务中心A区3层建设办公室(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
十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十九、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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