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楼下明矾矿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招标公告

周宁县楼下明矾矿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招标公告

周宁县楼下明矾矿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招标公告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县楼下明矾矿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已由 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以周发改【2011】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周宁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周宁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周宁县礼门乡秋楼村楼下;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造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含坡面清坡、挡土墙砌筑、排水沟修筑、修筑施工便道及绿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根据闽财建【2010】33号文件的精神,本招标工程列入专项资金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已年检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甲级的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2 月 13 日至2012 年 2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2时 30 分至 5 时00 分(北京时间),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和招标图纸每套售价 800 元,以上资料捆绑出售,恕不单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与资格申请书同时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2月 23 日09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宁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周宁县桥南街112号 邮 编:355400
电 话: 0593—******* 联系人: 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六楼 邮编: 3521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黄 平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
帐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136*****140*******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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