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相关资料,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设计企业,请于2012年2月13日9时至2012年2月17日16时到青岛开发区建设信息网(123.234.131.45)“招标文件发放”一栏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4)承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5)企业上五年度设计的同类设计项目的设计合同原件;
(6)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设计的同类设计项目的设计合同、正式的施工蓝图或相关证明的原件;
(7)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8)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具体格式请到青岛开发区建设信息网“服务指南”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
********);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区外投标人必须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以总公司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保证金窗口持投标保证金电汇单据或网上银行单据原件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无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的投标单位自动失去投标资格。收款单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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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工程无保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