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B西宁绿地303超高层主体劳务分包任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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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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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名称:西宁市海湖新区绿地中心项目B 区(超高层)总承包工程

1.2建设地点:西宁市海湖新区

1.3工程规模:项目 B 区用地面积约 14042.29m2,3 号楼建筑面积约 120884m2(地下建 筑面积约 7596.96m2;地上建筑面积约 113287.5m2)。

1.4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1.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主体劳务分包工程(必须考虑建筑等其他专业图纸中的相关内容),包括基坑、承台、地梁、塔吊基础、集水坑及电梯井等的开挖放线、人工清槽、基础砖胎模砌筑抹灰、防水保护层、砼垫层浇筑、主体砼、模板、钢筋、外架工程的所有工程内容及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合、从开工至完工期间的现场安全保卫、安全文明等工作。2.承包范围还应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施工所有工作内容,也应包括全部文明施工的工作内容。

1.6承包方式:劳务分包,包人工、辅材、机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材料二次(或多次)搬运、成品保护,工期、质量、保修及配合、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本工程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二、投标人的资质、资格要求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的内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成立日期、营业期限、年度检验;

2.2承担该劳务分包工程相对应的等级资质,包括的内容:企业名称、详细地址、建立时间、注册资本金、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经济类型、主项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承包工程范围、企业变更;

2.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的内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许可范围、有效期;

2.4组织机构代码证,包括:代码、机构名称、机构类型、地址、有效期、颁发单位、登记号;

2.5税务登记证,包括: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登记注册类型、经营范围等。

2.6投标人资格审核参考如下:

(1)施工经验;

(2)财务状况;

(3)施工设备;

(4)主要人员;

(5)其它。

2.7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2.1领取招标文件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 / 月/ 日/ 点整。

2.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绿地鸿海大厦B座19层领取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联系人:陈晓华,联系电话:182*****780。有关现场方面事宜联系项目经理高伟联系电话:133*****659

2.3标前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年 / 月/ 日/ 点于/

四、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起3天内。

五、投标保证金额

/ 万元(大写:/万元整)。

六、投标文件份数及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贰 份(一正一副),密封交至西安市雁塔区绿地鸿海大厦B座19层中建新疆建工西北分公司合约法务部。

联系人:陈晓华联系电话:182*****780传真:/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年 月日点整。

八、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书前交纳/ 元( 大写:/ 元整)人民币作投标保证金(支票形式)。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否则该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如下帐号:

帐户: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6105 0186 5900 0000 00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丈八六路支行

九、投标保证金退还

招标结束后,在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元( 大写:/)转为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其他非中标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足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绿地鸿海大厦B座19层

十一、评(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中标。

十二、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分包招议标适用)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暂定合同额的3% 元(大写:人民币暂定合同额的3% 元整)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

履约保证金递交到如下帐号:

帐户: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6105 0186 5900 0000 008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丈八六路支行

十三、投标费用及进度款支付

13.1.1 含现场勘察、差旅食宿、标书制作等,所有费用各投标单位自理,风险自行承担。

13.1.2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节点付款:首次付款工程节点为塔楼出 10 层,付款比例65%,后续每10层一付,比例65%,整体正负零完成后,比例提高至70%,封顶后,比例提高至85%(如因业主拖欠工程款导致招标方无法收到工程款,分包人同样应承担拖欠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追索资金和起诉招标方)。整体工程竣工交付且资料移交齐全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办理最终结算,办理完最终结算后6个月内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保修金,投标人履行完保修期后的 3个月内无息付清,且此期间工程质量缺陷修复完毕(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2年)。招标人付款时,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付款比例均视同工人工资已按100%支付且同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也足额支付,投标人收取尾款时向招标人出具尾款结清承诺书。

双方约定付款前提为:业主支付招标方相应形象进度工程款后,投标人提供进度款及付款资料,招标人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款及付款流程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向投标人支付每笔工程款。

十四、评标小组的组成

(合约法务部、商务管理部、财务资金部、项目管理部、项目铁三角)

十五、开标会会议议程

十六、合同条件(附后)



信息来源:https://jc.yzw.cn/SL/Index?tenderSysno=*******&target=t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任务 劳务分包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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