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东辽县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吉发改审批【2011】12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辽县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设资金为部分中央投资,部分吉林省财政投资、地方自筹(包括居民出资),出资比例分别 15%、13%、7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东辽县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1.2. 建设地点:吉林省东辽县白泉镇及平岗镇;
1.3.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
1.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4.1. 招标范围:平岗南宿舍及白泉镇新城小区初步设计
1.4.2. 招标内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初步设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3. 投标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2.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获取招标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2月14日2012年03月07日至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符合本工程最低要求的项目经理的建筑师原件及介绍信到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吉林省政府4号楼433室)]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购,请另附邮寄费50元。
3.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03月07日13:30时前;
5.2.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投标总报价的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03月07日13:30 时,地点东辽县建设局4楼会议室;
6.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东辽县白泉镇
电话: ****-*******
联系人: 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
E-mail:jlbidding@foxmail.com
联系人:孙女士、郭先生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2012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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