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区人行过街天桥提升工程-东圳路二实小段设计变更公示
莆田市城区人行过街天桥提升工程-东圳路二实小段设计变更公示
工 程 概 况 | 项目名称 | 莆田市城区人行过街天桥提升工程-东圳路二实小段 | 建设单位 | 莆田市城投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
施工单位 | 福建省中标伟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福建奕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合同造价 | 2,849,374元 | ||
设 计 变 更 申 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增加造价比例3%以下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1、本工程桩基施工完成后于2019年11月28日进行桩基声波透射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编号为TA1桩基距桩底约10.05-11.15m处存在缺陷,为Ⅳ类桩(检测结果详见2019年12月13日检测筒报)。2019年12月18日我司组织专家组进行方案咨询研究,专家组意见为采用在原桩两侧补桩加固方案(详见2019年12月18日《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咨询意见》)现我司根据专家组意见对TA1桩基的补桩采取如下措施:①沿垂直于梯道中轴线方向在TA1桩基两侧距TA1桩基1.8米各布设一根桩,桩径为1米,桩底进入碎块状强风化凝灰岩不小于4m米,桩顶标高8.52,桩身砼强度为C35水下砼,并增加5.4x1.8X1.5m承台,承台砼强度为C35(具体详见附图),工程造价不予以增加 。 2、本工程设计图纸中铭牌大样图(27变01)的限高标志为:Φ100cm、LED背光源全透型主动发光交通标志,桥名牌为:100*430 cm、LED背光源全透型主动发光交通标志;考虑项目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车辆较多,夜间容易造成反光,影响交通安全。为不影响整体效果,建议取消LED背光源全透型主动发光交通标志铭牌,参照停车场公司天桥限高标志及桥名牌,变更为:限高标志:Φ100cm、桥名牌:800*3000 mm的铝合金板材标志铭牌。并调整预算。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工作联系单12003、工作联系单03004、预算书、设计变更备案表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上述二项变更增加造价-81.16元,占合同比0.002% | ||||
5、其他附件材料 | 工作联系单12003、工作联系单03004、预算书、设计变更备案表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城投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项目施工单位: 福建省中标伟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设计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监理单位: 福建奕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设计变更备案表.pdf |
设计变更备案表0.pdf |
*******.pdf" target="_blank">工作联系单12003.pdf |
*******.pdf" target="_blank">工作联系单03004.pdf |
预算书.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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