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三和二环路三和国土所旁整栋房屋租赁
惠阳区三和二环路三和国土所旁整栋房屋租赁
项目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0]0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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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阳区三和二环路三和国土所旁整栋房屋租赁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07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4 |
挂牌日期 | 2020-05-27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租赁标的现由惠阳三和医院(有限合伙)承租使用,租赁期限至2020年5月9日止,在同等条件下其享有优先承租权。 (2)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6.2022万元。 (3)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内经营酒吧、KTV,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4)竞得人享有一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 (5)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6)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当于租赁期间最高租金的三倍)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件前往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7)租赁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共6年。租金自委托方与竞得人双方签订《物业租赁现场移交确认书》日期起计算;租金每三年增加10%,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8)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9)如租赁标的未安装水、电的,由竞得人负责租赁标的水、电安装等工程并自行承担其工程费用,委托方予以协助。租用期间的水、电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加建、搭建构筑物,不得在租标的的空地上兴建或搭建构筑物,否则,委托方有权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保持租赁物业相关设施完好;属于房屋主体结构建筑质量问题的,由委托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其他非主体结构修缮等问题,如水电设施、排污排水管道及化粪池和房屋的门窗等损坏的,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12)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13)竞得人不得违反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租赁标的门面及外墙或占道设置广告招牌等妨碍通行、采光。 (14)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 (15)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16)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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