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小型机、存储设备、负载均衡器和数据库维保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小型机、存储设备、负载均衡器和数据库维保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网络设备

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0730-206032XB0031/01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部分 合作协议 16

第四部分 招标技术要求 20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 22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网络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报名投标。

一、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二、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网络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

四、招标编号:0730-206032XB0031/01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内容及要求:

6.1招标内容: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网络设备(包括WLAN设备、路由器、交换机和防火墙)供应商入围,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6.2入围单位数量:3-5家;

6.3入围期限:3年。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7.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银行总行网络设备入围厂商认可的产品代理商、经销商或合作伙伴,手续完整,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有保证的履约能力;代理、经销一家或多家厂商的产品均可;

注:以上7.2中所说“厂商”指

①中国银行总行WLAN设备入围厂商: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②中国银行总行路由器和交换机设备入围厂商: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思科(中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③中国银行总行防火墙设备入围厂商: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4 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情况;

7.5 投标人需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打印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五日内的网页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8.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qq.com报名或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F601(中航招标商务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2 招标文件800元/单位,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14:30分,地点在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F601(中航招标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时间:2020年5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10.2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F601(中航招标开标厅)。

十一、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联 系 人: 靳龙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须知条目号

内容

1

适用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网络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编号:0730-206032XB0031/01

2

定义

2.1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联 系 人:靳龙

联系电话:****-*******

传真:****-*******

2.2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F601

联 系 人:王瑾张倍沛

联系电话:0951-*******/*******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1)营业执照副本;

2)2019年的财务报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产品代理资质(提供中国银行总行网络设备入围厂商出具的产品代理商、经销商或合作伙伴证明文件,包括代理资质证书、授权书或合作协议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人自拟,并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两网证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五日内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投标保证金进帐单。

注:以上证明文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仟元整;

开户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银川宝湖支行

帐号:********0554

财务部联系电话:****-*******,联系人:王 瑜;

注意:交纳、退还投标保证金,请使用公司基本账户,否则概不接收,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日期后60日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废标。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6.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须同时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储存,Word格式)单独密封,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17.1-17.4规定

18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14:30时。

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F601(中航招标开标厅)。

21

开标

21.1

开标时间:2020年5月15日14:30时。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F601(中航招标开标厅)。

23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

23.1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3.缺少证明投标人资格文件的;

4.缺少详细的技术应答及响应的;

5.存在其它重大偏离,如在技术应答等方面存在的偏差不能被招标人接受的;

6.投标文件的主要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有效签字和盖章的;或由授权代表签字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

8.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9.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的。

25

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5.2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说明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网络设备供应商入围。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4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的网络设备供货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1 符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

3.2 及其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具体规定。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合作协议

第四部分 招标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回复以变更或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于指定媒体网站,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自行查看。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变更或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于指定媒体网站,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自行查看。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变更或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于指定媒体网站,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自行查看。

7.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为了投标文件的规范和统一,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实际响应中如有必要,应由投标人对目录未涉及的部分予以补充。

1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函等。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格式填写投标项目报价函相关内容。

12.2 投标报价已包括投标人若入围,应缴纳的与所投标项目相关的所有税费。

12.3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12.4 投标人按要求填写报价供评标委员会方便评标,但不限制招标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请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公户自行转入,账号填写有误或未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4.3 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4.4 未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31.2条的规定予以无息退还至投标人账户。不得退还现金。

14.5 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予以无息退还至投标人账户。不得退还现金。

14.6 若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

2)入围单位如果:

(1) 未根据第33条规定签订合作协议;或

(2)入围后未按第34条规定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日期后60日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响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6.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投标文件和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胶装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6.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16.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上述签字人进行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4 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对于投标文件,其正本应单独用一个牢固的封套密封,所有副本用另一个单独的封套密封(这些直接包封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的封套称为内包封),并且在每个封套上分别显著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装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两个封套再一起装入并密封在另一个外封套中。

密封的意思是投标人对包封的封口封缝牢固粘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2 内、外信封均应

(1)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示地址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或副本及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前注明“不准启封”的字样。

(2)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投标文件。

17.3 如果外信封未按17.1和17.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7.4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按照外封包要求单独密封,同时注明“电子版”字样,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8.1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8.2 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交到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的全权代表签字。

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0.3 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0.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

21.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 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

21.2 按照第20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1.3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1.4 开标时,由投标人被授权人共同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宣读“投标函”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21.5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2、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其成员由技术、经济专家、招标人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3、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

23.1 资格审查

23.1.1 本项目评标时需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及企业综合信誉,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作协议;审查还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内容。

23.1.2 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再参与本项目详细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3)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23.2 符合性审查

23.2.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提供所需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恰当签署盖章;是否编排有序等。

23.2.2 根据25条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所谓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指的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而无任何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项下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指与招标文件有实质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下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 或对该重大偏离的修改对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公平。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的内容本身而不靠外部的证据。

23.2.3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3.2.4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3.2.5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响应性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出现下列情况的,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的主要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有效签字和盖章的;或由授权代表签字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的;

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除按无效投标处理,还进行相应的处罚;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况。

2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3.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3.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3.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3.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3.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要求或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5、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5.1 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将对根据23款得出的响应性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5.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6、评标原则及方法

26.1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6.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6.3 在评标时将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进行,对所有响应性投标进行综合评审。按百分制由高向低排序,由招标人按照排名顺序确定入围单位数量,评审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入围。

2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7.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入围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7.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和买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28、授予合同的准则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人最为有利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

29、资格审查

29.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审查还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内容。

29.2 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再参与本项目详细评审。

30、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31、入围通知

31.1 在依法规定的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入围通知书》。

31.2 未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后,由投标单位委派专人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至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退还手续。

31.3 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投标单位委派专人携带保证金收据、合同复印件至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退还手续并开具服务费发票。

31.4入围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授予合同时的权利

投标人应按照合同双方认可的实施计划进行,并接受招标人对实施进度的监督;如有变化,双方经过协商可对实施计划做适宜变更。

33、签订合同

33.1 入围单位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需按照要求与招标人签署合作协议。

33.2 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入围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34.1 入围单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入围各投标人须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贰仟元整。

34.2 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电汇。

34.3 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自行计入投标总价中。

35、诉讼及仲裁

35.1投标人在近年所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时间为2017年1月至今。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发生的诉讼及仲裁对承担本项目足以产生重大影响,可以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被接收。

35.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或在投标后确定为入围单位后,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足以影响投标人执行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入围资格。

35.3在资格预审开始直到项目完成的全过程,招标人保留因“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入围单位”提供虚假资料及证明取消其资格的权利。


第三部分 合作协议

业务合作名称: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在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采购方面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入围供应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在集中采购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就采购具体项目签署采购合同,全面履行采购合同约定。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详细的公司资信材料、产品资料及符合要求的产品。

(二)甲方在今后的产品采购中,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适当方式选择入围供应商作为供货方。如乙方未被选作供货方,甲方没有义务通知乙方或向乙方解释原因,并且不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或成本。

(三)甲方不承诺乙方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能够获得采购合同。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独立供货,不得将甲方所购产品转包第三方。

(五)乙方如在提供产品及/或服务过程中出现问题,致使采购结果不符合合同内容的,或因泄漏秘密或业务资料,给甲方造成损害,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入围供应商的资格,并要求乙方承担与自身过错相适应的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向甲方赔偿。

(六)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因甲方政策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利单方面暂停/取消本协议,并且不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或成本。

(七)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接受具体采购项目后,及时与乙方沟通,交流意见,并向乙方提供明确、清晰的采购文件。

(八)甲方有义务就具体采购项目协助乙方对采购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澄清。

(九)与乙方就具体采购项目签定合同后,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的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此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不参与甲方邀请的相关产品及/或服务的采购项目。

(二)乙方在接受具体采购项目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全面反映采购预期目标的技术需求及其他相关的必要资料或文件。

(三)乙方必须充分尊重甲方意见,为甲方提供优质产品及全面服务。

(四)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须按照双方确认的不高于采购限价的价格水平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或服务(另有约定的除外,采购限价表须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详见附件一)。

(六)乙方应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更新产品价格,并有义务将变化情况及时告知甲方,并接受甲方就产品限价或服务提出进一步谈判的要求。

(七)乙方对产品及服务质量和结果承担最终责任。确因乙方的过失,致使采购结果与合同内容不符的,乙方应承担与自身过错相适应的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八)乙方应为甲方配备具有较高专业水准、丰富从业经验、勤勉尽责的专门项目团队,完成甲方的采购事宜。

(九)乙方保证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或服务享有合法权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否则,乙方将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经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资格(质)如发生变更,或机构变更、相关人员变动、歇业、停产、转产等情况,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十一)与甲方就具体项目签定采购合同后,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的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取消资格

经证实,乙方发生下列各方面情况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入围供应商资格。

(一)资格(质)方面存在问题的:

1.乙方的相关资格(质)被授予机关降级或取消的;

2.乙方有隐瞒不报的不良记录,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严重失实的。

(二)在实施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

1.在为甲方提供产品及/或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采购结果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因泄漏秘密或业务资料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2.将甲方所购产品/服务转包第三方;

3.在合作有效期内,甲方累计三次收到使用单位对乙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书面有效投诉;

4.提供产品及/或服务过程中有违规操作的;

5.无故不响应甲方采购邀请的;

6.对于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采购合同条款,乙方无故不予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除取消其供应商入围资格外,甲方将拒绝其参加今后3年内的采购活动。

7.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或服务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乙方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甲方取消其供应商入围资格,并拒绝其参加今后3年内的采购活动。

8.接受除甲方以外的,其他采购主体的委托,在提供产品及/或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该委托人在经济、信誉等方面蒙受重大损失,引起社会较大影响的。

(三)乙方因停产、转产等原因无法继续提供能够满足甲方需求的产品的。

(四)服务质量及考核评价方面存在问题:

1.在甲方对乙方的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2.采购过程中存在明显非正常现象,未能引起乙方足够重视,经甲方指出后乙方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

(五)其他被甲方视为应该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的行为。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由于任何一方过错使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十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及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受损失方自行承担。

(四)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自发生争议之日起30日内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诉诸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协商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协议终止与合作关系解除

因甲方政策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提出终止协议,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须在收到该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回函给予确认,双方解除合作关系。

双方协议终止合作关系,不影响尚未履行完毕的采购合同的效力。

第八条协议变更

本协议可以修改或补充。其修改或补充内容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的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的任何时候,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第十条其他

(一)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与本协议相矛盾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月日


第四部分 招标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网络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

2、入围供应商数量:3-5家;

3、“网络设备”是指WLAN设备、路由器、交换机和防火墙;

4、入围期限:3年。

二、入围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要按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有效,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3、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银行总行网络设备入围厂商认可的产品代理商、经销商或合作伙伴,手续完整,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有保证的履约能力;代理一家或多家厂商的网络产品均可。

4、财务要求:必须提供2019年的财务报表一份;

三、非资质要求

经营业绩要求:

近三年完成过的相关网络产品项目合同不少于6个,并提供合同原件,金融行业的项目优先,其他项目可以列举。

四、其他要求

1、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的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代理商、经销商或合作伙伴的证明文件(包括代理资质证书、授权书或合作协议等)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备查。

3、单位法人代表的正式投标授权书正本,不得提供复印件。

4、公司简介(含机构设置,主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名单等)及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

5、证明网络设备售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A)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B)技术支持及培训方案等;

C)服务人员的社保证明;

D)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附:中国银行总行入围厂商:

中国银行总行WLAN设备入围厂商: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总行路由器和交换机设备入围厂商: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思科(中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总行防火墙设备入围厂商: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

一、 封面格式

二、 投标函

三、 商务偏离表

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六、 投标保证金

七、 投标人资格文件

八、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九、 项目团队人员

十、 企业项目业绩

十一、 产品供货、服务方案及服务保障承诺

十二、 保密承诺书

十三、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书


一、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授权委托人: (签章)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们针对本项目委派项目负责人,入围期限为年,投标有效期为。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同意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入围通知书。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入围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一旦入围,我们保证:

1.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我们同意本投标文件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文件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我们理解招标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招标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和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6.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招标人。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三、商务偏离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项目

序号

招标文件

内容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偏离说明























































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

注:

1、对投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并标明“其他无偏离”。

2、对投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 职务: 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书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被委托人姓名、职务)或(被委托代理企业全称)为全权代表,参加你们组织的的招标活动,并代表我单位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定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

全权代表姓名:

年龄:

性别: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被委托人或被委托单位法人签字:

年月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保证金

我方为 投标(招标编号: )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已按照“投标人须知表”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下:


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下如下: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七、投标人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2019年的财务报表;

4、代理资质(提供中国银行总行网络设备入围厂商出具的产品代理资质证书、授权书或合作协议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人自拟,并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两网证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五日内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及技术评审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总数

管理人员人

技术人员人

员工情况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注册类人员

人数





流动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企业财务状况

(万元)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2017年

(近3年)






2018年

(近2年)






2019年

(近1年)






办公地点


(二)公司简介(从公司机构设置、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阐述,同时必须介绍机构设置情况,包括主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及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等)


九、项目团队人员

(一)项目团队人员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售后服务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及开标前六个月(不包括开标当月)中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姓名


年 龄


学历


职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十、企业项目业绩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

编号

项目

名称

业绩文件

签订时间

金额

(元)

项目

单位

项目单位

联系人/电话

项目内容

描述

1







2













注:(1)项目业绩的认定标准及有效证明文件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为准,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或不满足要求的项目业绩将不予认可。

(2)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随本表附有效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内容清晰、真实。投标人须将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本表形式进行编号并按编号顺序装订提交。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十一、产品供货、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保障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2、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及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3、技术支持及培训方案。


十二、保密承诺书

我方( 公司)按贵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招标文件》,参与项目的采购工作,有必要获得贵行有关的信息,以便我方了解和使用。鉴于在合作的过程中,贵行提供给我方或我方自行接触到的信息,我方不能向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披露,因此我方特向贵行做出如下陈述与承诺,并保证受本承诺书的约束。

第一条 定义

本承诺书中,有关术语含义如下:

1、“信息”指任何以口头、书面、语音、视频或电子形式存在的信息,无论贵行对上述信息是否享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涉及贵行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2)任何贵行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

(3)任何贵行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及贸易秘密;

(4)任何贵行的客户信息、业务信息;

(5)任何贵行产品的内容、模板、模型、模具、样品和成品及相关信息;

(6)项目协议及其条款,以及与项目协议相关的其他文件;

(7)本承诺书及其条款;

(8)任何其他的以有形方式或无形方式存在的信息。

2、“保密信息”指贵行表示我方应当保守秘密的任何“信息”,该表示可以发生在我方获取该信息的当时,也可以发生于在此之后的任何时间,该明确表示可以通过:

(1)书面(含电子文档)的形式;

(2)口头的形式。

3、本承诺书中“我方”、“贵行”均应视为包括其关联方。

某一方的“关联方”,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方,或被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共同被控制的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二条 我方保密的义务

1、我方对于从贵行处获取的保密信息,在未经贵行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我方对于从贵行处获取的保密信息,应当通过建立内部保密制度、培训员工等方式和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并且如果我方内部已有保密制度的,应将从贵行处得到的保密信息以不低于我方自己企业内部保密信息的保密要求且不低于本承诺书规定的保密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3、我方严格保证:

(1)所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我方为贵行提供项目协议项下相关工作的目的,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2)所获取的信息在本企业内部能得到谨慎的使用,并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组织管理安全保密措施进行保护,相关信息只能透露给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之分支机构、子公司内部参与我方与贵行项目协议履行的雇员,并且该雇员在知晓保密信息之前已经充分了解了本承诺书的内容并书面承诺遵守本承诺书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我方将确保相关雇员依法合规履行项目协议及本承诺书项下保密义务,我方向相关雇员披露信息的范围,限于为依法合规履行项目协议项下工作由该等雇员所承担工作相关的必要信息,除征得贵行同意,我方对相关信息的使用、保存以及向相关雇员的信息披露将严格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进行。如该雇员泄露本承诺书所规定的保密信息,无论其是否已离开我方,仍由我方承担本承诺书项下的违约责任。

(3)对于所获取的信息,除为履行项目协议之目的在本企业内部进行适当的复制外,不进行任何复制和传播。

(4)在未经贵行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我方不为从事同类服务或其他服务之目的使用从贵行获取的材料、产品以及其他贵行所有的信息,不将上述材料、产品和信息作为案例、模型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材料,在任何场合演示和推广。

(5)除非贵行同意,否则我方不向第三方披露我方与贵行的任何会谈、会议、协商或共同工作的内容。

(6)我方充分了解,根据适用的证券法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了解贵行的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买卖任何贵行的证券,并不得向任何可能在可预见未来买卖贵行证券的个人或者实体传播该等信息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从事内幕交易;

(7)保密信息的返还或销毁。贵行要求我方返还或销毁任何因双方合作而透露的保密信息及其复制品时,我方应于收到通知后立即返还或销毁该等保密信息及其复制品。我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故意保留或控制任何保密信息及其复制品。

第三条 非保密信息

下述信息不视为保密信息:

1、非由于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原因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我方在获取信息前已经合法掌握的信息。

第四条 保密责任的例外

在下述情况下,如发生保密信息泄露,应免除我方相应的责任;

1、我方被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有关保密信息;

2、由于我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控制的原因,即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了保密信息泄露。

如因上述两情况造成保密信息泄露,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我方将立即书面告知贵行,并采取合理措施配合贵行以控制保密信息的披露范围。

第五条 对本承诺书的保证

未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承诺书不以任何方式进行修改、终止或解除。本承诺书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第六条 本承诺书的效力范围

1、本承诺书的效力仅限于保密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我方向贵行提交本承诺书都不表示或意味着贵行有责任与我方建立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关系。同时,贵行与我方交换信息的行为不应被视为是双方之间建立合作关系的合同,或者被视为是贵行签订合同的承诺。

2、贵行提供信息的行为不被视为是以任何方式授予技术许可,或是转让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技术秘密的行为。我方取得信息并不表明取得了信息的任何知识产权;对贵行所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知识产权和财产权利,全部归原权利人所有。

第七条 产生于泄密的责任

任何保密信息的泄露或任何其它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给贵行造成损失,我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它所有可能涉及的民事(包括侵权)的、行政的和刑事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司法管辖和法律适用

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承诺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中国台湾的法律【使用说明:法律适用范围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由我行或由我行与承诺方协商后确定】。如我方与贵行因本承诺发生民事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九条 承诺书的有效期

本承诺书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署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一直保持有效。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签署)

授权签署人:

地址:

电话:

日期: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书

致: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称或职务) 为全权代表,参加你们组织的招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我们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我们认为我们有能力也完全同意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投标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如经评审并最终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入围单位,我方郑重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将取消我方入围资格,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承诺人(投标人全称公章):

投标全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评标办法只适用于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网络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

1.1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2评标工作由外聘专家及招标人代表共同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外聘专家占评标委员会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由5人组成,共中招标人代表1人,外聘专家4人(由监督人员从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3评标原则

1.3.1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原则;

1.3.2反不正当竞争原则;

1.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内容与评标程序

2.1评标内容包括: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企业信誉及实力、服务方案的评分和评定。

2.2投标人的投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

2.2.1凡投标的内容属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规定予以拒绝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为低于项目成本价的;

2.2.2服务方案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或不能满足功能实现的;

2.2.3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投标人书面质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质询工作应当由全体评委参加。对于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质询工作应做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人代表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4开标会议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打分,计算出评委打分的平均数,即为投标人的得分。依据投标人得分多少由高到低排名,由招标人按照排名顺序确定入围单位数量,评审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入围。

2.5若发生并列第一名的情况,报价低且合理者优先。

三、评分方法及说明

3.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评分标准

4.1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审总分为100分。

4.2 评分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4.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百分制由高到低排名,由招标人按照排名顺序确定入围单位数量,评审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入围。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商务评审得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审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4.3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A1

商务评审40分

标书制作

5分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同时文字清晰、内容完整、装订整齐、目录清晰、查找方便、正文有页码、图表等有编号,各投标企业间进行横向对比打分0-5分。

运营状况

3分

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盈利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以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为准,同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代理

资质

7分

投标人具有任意一家中国银行总行网络设备入围厂商服务代理资格、授权或合作协议的得基础分3分,在具有1家入围厂商代理资格、授权或合作协议的基础上,每多提供1家加1分,加至7分为止。

(以中国银行总行网络设备入围厂商出具的代理资格、授权或合作协议原件为准,同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类似

业绩

25分

根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完成过的类似网络设备供应业绩不少于6个得基础分10分,在此基础上(未达到基础分要求的,本项得0分),具有以下项目业绩的给予加分:

1)每有一项非金融行业类似网络设备供应业绩加0.5分,最多加3分;

2)每有一项金融行业类似网络设备供应业绩加2分,最多加12分。

两项累计加至25分为止。基础分中的业绩项与加分项中的业绩项不重复计分。

(以提供的合同或协议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中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A2

技术

评审

60分

产品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服务方案

30分

针对本项目后期所供产品承诺能够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产品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服务方案详细具体、能满足招标人需求,根据方案针对性、合理性等酌情打分,优得25-30分,良好得20-24分,一般得11-19分,较差得5-10分。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20分

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明确项目技术支持人员,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得15-20分;售后服务周到,具有较完善服务体系得8-14分;售后体系不完备得0-7分。

技术服务人员配备及能力

10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人员的配备及能力证明:投标人日常的技术服务人员数量4人得基础分4分,在4人的基础上每多1人的加1分,最多加的2分;技术人员有厂商技术认证资质证书的,每人加1分,最多加4分。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和劳动合同(或6个月内有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4.4评分说明

(1)以上各个部分的评审得分的合计为评审总分。

(2)评标委员会认为对于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定;

(3)若开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视为未引起有效竞争,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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