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陵城区2020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德州市】陵城区2020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陵城区2020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 | 1 |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和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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