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小学校灯光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小学校灯光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中小学校灯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具有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匹配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需经年审合格;(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小学校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20-3379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旨在改善浦江镇四所学校(浦江第二中学、浦航第二中学、浦江第三中学和浦江第二小学(谈中路)教室的视觉环境(教室光环境),使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 100%,同时采用新型 LED节能防眩光专业灯具,在符合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更节能。

5、交付地址:浦江第二中学、浦航第二中学、浦江第三中学和浦江第二小学(谈中路)

6、交付日期:3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5-27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03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的上传其本人身份证);(3)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报名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证明。(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并盖公章)注:以上资料需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5-27 16:00:00至2020-06-03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至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初审,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验证或现场验证时提交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响应单位,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1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6-19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联航路1528号9110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密封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3)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4)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5)无线3G或4G上网卡(备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响应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响应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响应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人无法在磋商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联航路1528号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3楼
邮编:201114邮编:200092
联系人:孙天清联系人:沈劼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信息:
附件1: ********77"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光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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