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飞机维修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基地飞机维修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厦航福州分公司长乐基地飞机维修库工程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的编号为闽联审榕招[2012]008号的厦航福州分公司长乐基地飞机维修库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交通[20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厦航福州分公司长乐基地飞机维修库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其中机库约12000平方米;修理车间及附属7500平方米;航材库5000平方米;维修大设备存放间2300平方米;机库动力站400平方米;办公用房4300㎡;与之相配套的变电中心2000㎡;为机库建设所需的与之配套的消防水池拟设在修理车间的地下(容量按需求设置);公共部分[楼梯、走廊、卫生间等]1500㎡)、建筑高度在37米及以下;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9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6500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1、岩土工程详细勘察;2、因该项目是建在已有的长乐生产基地内,整个基地已有初步规划,只进行局部总平面设计,将本项目局部总平面纳入现有基地总平面图,计算整个基地新的经济指标,进行整个基地的总平面报批;3、全过程建筑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方案深化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深基坑支护及地下水控制设计、屋面钢结构(网架结构)深化设计,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其中建筑各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建筑电气、室外工程等)及相关专业或专项设计深化图纸的确认工作均在本次招标工作范围内。4、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等服务。
2.6.2. 内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总平面设计、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建筑电气、室外工程及相关等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即应由承担设计任务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 福建省行政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已按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分支机构定期登记备案且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否则,应承诺在中标后二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本设计项目的登记备案手续;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人员不得处在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6.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2 月 16 日至2012 年 2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3层南面)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柒万陆仟元(¥76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 年 4 月 5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除了投标文件中须附有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外,此时还应额外单位提交)”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65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80.08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 址: 厦门市埭辽路22号
电 话: ****-******* 传真: ****-*******
联系人:郑秋明 邮编:36100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电 话: ****-******** 传真: ****-********
联系人:林都 邮编:35000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用 途(可简写):飞机维修库及修理车间设计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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