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迁建周转材料租赁 20200525招标公告
实验小学迁建周转材料租赁 20200525招标公告
招 标公 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二、投标人资格
2.2中建股份平台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2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3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二局三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5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7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合作过、接受商票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中标。
2.8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9如投标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项目部、分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分公司商务管理中心、分公司财务部、分公司法律事务部等主管以上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 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本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第一轮报价最高价者不允许进入二次报价。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后,甲方将组织监理、业主等有关人员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联合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及甲乙方确认的封样样品(或描述)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3验收方式: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分批供货。
6.5交货地点:庆阳市实验小学迁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七、结算方式
7.1本次招标结算方式为:每三个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70%,待本工程结构封顶验收后支付至80%,工程完工交验后支付到结算款的100%。甲方所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视业主拨付甲方比例所确定,如不能满足上述支付比例,而乙方因此擅自停工,按违约条款处理。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先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及开票要求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票后满足以上付款条件情况下给予乙方付款,所有材料款支付到乙方合同中指定账户。
7.2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9日下午18:00整
预计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收货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北京大道庆阳市实验小学中建二局三公司庆阳市实验小学迁建项目部
九、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1863256996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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