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进口产品专家论证 招标公告

中医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进口产品专家论证 招标公告


根据荆州市中医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项目的需要,拟采购进口设备,预算金额为85万元。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请用书面方式将相关意见和依据报送采购单位和荆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

荆州市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江津东路172号

联系人

杨科长

联系方式

****-*******

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3.其他。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产品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金额 (万元)

备注

1

电子支气管镜系统

1套

85

进口

预算金额

85万元人民币

原因阐述

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是全国首批示范中医医院、三级优秀中医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中医药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湖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1、为更进一步地加强疫情后期防控工作,加快我院对新冠状肺炎检查工作,为病人创造好的治疗条件,确保最佳治疗的效果,提高病人检查质量;

2、电子支气管镜系统为高精医疗电子仪器,治疗检查过程中对设备要求较高,进口电子支气管镜系统具有较高的技术和经验,相比较国产仪器更稳定,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精准安全、操作方便、维护快捷且故障率更低,对于科室后期运营维护成本更低;

3、进口设备更简单智能化,更方便于科室操作使用,特申请购买进口产品。

专家组论证意见

专家组审阅了项目需求,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对需要采购的产品进行审核、论证,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拟采购进口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认定的情形;

2.拟采购进口产品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产品;

3.拟采购进口产品与国产设备相比,具有较大优势,进口设备质量稳定,安全性高。在光学染色功能上检测功能清晰,色彩调节种类多,方面检查;光源使用寿命长,不用长期更换,节约成本。精度相比于国产设备更广,更准确。

4.综上所述,经专家组论证后决定,拟采购进口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论证专家名单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王少特

武警湖北总队医院

主任医师

130*****785

郑富强

武汉协和医院

主任

139*****389

刘 嘉

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

高工

139*****697

巴瑞琪

江汉大学

主任

139*****189

吴林兵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136*****315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荆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塔桥路35号

标签: 专家论证 进口产品 电子支气管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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