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置执勤执法车辆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置执勤执法车辆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置执勤执法车辆项目项目采购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
1 | A******** | A********-警车 | 台 | 3 | 309000 |
论证地点 | 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论证意见 |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 ||
专业人员名单 单一来源论证人员不得少于3人, 不得是本单位或关联供应商人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蒋道丹 | 汉寿县审计局 | 高级审计师 | |
刘晓华 | 汉寿县审计局 | 审计师 | |
王贞文 | 汉寿县财政局 | 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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