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2020年东新交通大队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2020年东新交通大队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
2020年东新交通大队物业管理服务(第1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的要求,武汉千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的委托,对其2020年东新交通大队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QYC-WH-*******
(二)项目名称:2020年东新交通大队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预算:125万元(含财政资金125万元,其他自筹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2020年东新交通大队物业管理服务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用途:物业管理
(5)数量:/(数量及单位)
(6)简要技术要求: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
(7)采购预算:125万元
(8)期限(服务期): 1年
(9)质保期: /
(10)其他:/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 /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⑹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拟派于本项目的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和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4:00 ~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
(三)磋商文件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一次性携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与原件相对应的一套复印件(复印件不退),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具体开标室见3楼开标大厅显示屏)
(二)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竞争性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具体开标室见3楼开标大厅显示屏)
(二)时间:2020年6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0个日历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
联 系 人:文工
电 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千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
联 系 人:汪工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千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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