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新建业务用房勘察和设计招标公告
交警大队新建业务用房勘察和设计招标公告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朝阳区交警大队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勘察和设计招标公告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长春地区 专业: 设计工程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朝阳区交警大队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勘察和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W07-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朝阳区交警大队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勘察和设计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7000平方米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
2.2 建设地点:朝阳区前进大街富强路口西侧。
2.3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2 年 03 月 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2 年 03 月 24日,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工程勘察和设计质量合格 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专业设计乙级、勘察乙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资质。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02 月 08 日至 2012 年 02 月 14 日(法定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3号搂303室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
(4)注册建筑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5)外省市工程勘察企业按吉林省相关规定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2 年 02 月 08 日至 2012 年 02 月 14 日(法定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3号搂303室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 张志军
电话: 130*****68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3#搂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赵青春
电话: 15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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