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杏坛镇北水村入村路道路工程(四次)招标公告
顺德区杏坛镇北水村入村路道路工程(四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北水村入村路道路工程(四次) | 公 告 号 | ZJ-2012-09006 |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北水村民委员会 | 工程地址 | 顺德区杏坛镇 |
公告时间 | 2012年02月20日 | ||
工程概况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北水村入村路道路工程(四次),起止桩号:K1+000~K1+400,道路施工总长约400米,道路宽度设计宽度为7.0米,路基标准横断面为:50cm土路肩+3.0米车行道+3.0米车行道+50cm土路肩=7.0米。工程内容为在原有简易砂石路面上加铺水泥稳定石粉调平层、施工水泥稳定石粉基层及水泥砼面层,另外还包含起止桩号K1+006.140~K1+068.140的浆砌片石挡土墙。 | ||
工程概算 | 约70万元 | ||
报名条件 | 1.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工程专业,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派的建造师必须为一级),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 6、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5)正处于“黑名单”的企业;(6)最近一年有骗取中标、或最近六个月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以网上公示或行政处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或在投标中涉嫌弄虚作假或围串标,并正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企业。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 | 30个日历天 | 联 系 人 | 招标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岑先生 |
报名地点 | 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办文窗口 | 联系电话 | 招标人:****-********;招标代理:****-********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2年02月24日 | ||
备注 | 一、本工程采用公开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必须出示以下资料: 1.报名时请带备: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建造师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如受委托人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二、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交到指定的帐户:顺德大良农行支行营业部,户名:冯洁萍,帐号:44-***************,凭交费回单到顺德区杏坛镇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发标光盘、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据。(注:已购买第三次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凭投标邀请函及第三次招标文件在顺德区杏坛镇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窗口换取四次招标资料) 三、资格审查合格标准: 详见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资料按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提交,相关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备原件核对,一式一份,于购买标书时提交审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请自行登录‘杏坛人民政府网’审批、采购公示栏目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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