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采购公告
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6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132*****176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70万
(五)最高限价(如有):70万
(六)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七)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八)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九)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年或2019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1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保护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五、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05月29日9:00至2020年06月04日 17:30。
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磋商前,供应商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磋商活动人员信息。
(四)本项目分一个分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06月08日 14:30:0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磋商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详见开标区导示牌)。
√ 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宿迁市太湖路18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市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微山路府前小区10-8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益(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5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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