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拆迁安置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沂水县北坛片区、恒源胶业片区拆迁安置楼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具备施工监理招标条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共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位于北坛片区,分别为1#、2#、3#、6#、7#、8#、9#、11#共8栋拆迁安置楼,砖混结构,5层,总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概算投资约2400万元。 二标段:位于恒源胶业片区,共3栋拆迁安置楼,砖混结构,5层,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概算投资约700万元。 2、招标内容: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承包。 5、工程工期:随施工工期(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并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及工程保修期满止)。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丙级(含丙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到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报名资格预审事宜,只有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盖公章有效): (1)监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监理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及近3年同类工程业绩资料(包括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单位书面证明等)(原件、复印件留存)。若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需提供两名总监的资料; (5)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及进沂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北坛片区、恒源胶业片区拆迁安置楼工程施工监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单位自负,招标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五、合格的投标单位,须按通知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和购领招标文件。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为2000元人民币,二标段为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工本费为现金300元人民币,凡已购领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售后不退。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名 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银行沂水支行 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2月24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过时不予受理。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招标单位:沂水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治军 联系电话:0539—******* 地址: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心南街38号) 联系人:董工 张工 联系电话:152*****162 182*****419 招标单位:沂水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章) 招标代理单位: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章) 2012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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