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安阳卷烟厂2020年科研开发项目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中烟安阳卷烟厂2020年科研开发项目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的委托,针对 河南中烟安阳卷烟厂2020年科研开发项目集中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安阳卷烟厂2020年科研开发项目集中招标采购;

  2.2项目编号:HNHWZB202016号;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市场营销活动及物料管理平台建设;

  二标段:箱装包膜防潮机的研究及应用;

  三标段:配电机房环境智能检测管理系统研究;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市场营销活动及物料管理平台建设,包括本项目的市场研究、系统开发及相应规则制定等;

  二标段:(1)研制一套新型出口卷烟条烟装箱系统,满足现代卷烟工业企业条烟(出口)自动化包膜、装箱等功能;(2)自动套袋能力,关闭该功能不影响正常装箱;

  三标段:设计研究配电机房环境智能检测管理系统一套,其中包括机房环境智能检测系统平台硬件搭建,智能检测平台软件设计,智能检测算法设计,智能检测平台实验验证;

  2.5服务期限

  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6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交货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3、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企事业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公司基本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6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分别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7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个人选择行贿;企业选择单位行贿;(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础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6 月 1 日至6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4.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与淮南街叉口西北角亚新投资大厦1013室);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4.4.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

  4.4.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

  4.4.3 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公司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4.5 在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4.4.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4.4.7“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4.4.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础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 月 24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与淮南街叉口西北角亚新投资大厦1015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外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烟厂路南段

  联 系 人:张先生、张先生、岳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22号院19号楼东2单元10层北2号

  联系人:耿女士

  电话:173*****655

  邮箱:********5@qq.com2020年5月28日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我单位在此声明:我单位为符合贵厂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定的合格投标人。而且我单位在此次投标及之前的其他投标行为中不存在腐败、贿赂或欺诈行为,在在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卷烟厂 中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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