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河防护林三期、规划东10号线(南段)及火炬路延长线景观项目提升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洪江河防护林三期、规划东10号线(南段)及火炬路延长线景观项目提升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号:gxqs2012-011

工程名称:高新区洪江河防护林三期、规划东10号线(南段)及火炬路延长线景观项目提升施工工程 招标类型:公开

工程类别:

工程结构:其它

工程地址:高新区园区内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9482.00

规划许可证号:

计划文号:

招标代理:青岛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胡宗高、周李 ****-********186*****613

建设单位:青岛 高新区 建设局

代建单位:

招标单位:青岛 高新区 建设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内容:
一标段:规划东10号线(南段)景观项目提升工程,工程造价约3147万元;

二标段:洪江河防护林三期(K0+000-K0+870)景观项目提升工程,工程造价约1800万元;

三标段:洪江河防护林三期(K0+870-K1+960)景观项目提升工程,工程造价约1875万元;

四标段:火炬路延长线(规划中10号线至东2号线)景观项目提升工程,工程造价约2660万元。


高新区洪江河防护林三期、规划东10号线(南段)及火炬路延长线景观项目提升施工工程一标段: 规划东10号线(南段)景观项目提升工程
工程规模:0
高新区洪江河防护林三期、规划东10号线(南段)及火炬路延长线景观项目提升施工工程二标段: 洪江河防护林三期(K0+000-K0+870)景观项目提升工程
工程规模:0高新区洪江河防护林三期、规划东10号线(南段)及火炬路延长线景观项目提升施工工程三标段: 洪江河防护林三期(K0+870-K1+960)景观项目提升工程
工程规模:0高新区洪江河防护林三期、规划东10号线(南段)及火炬路延长线景观项目提升施工工程四标段: 火炬路延长线(规划中10号线至东2号线)景观项目提升工程
工程规模:0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要求青岛市以外企业须提供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

4、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开始前,必须已取得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业企业入区备案证;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一标段: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二标段:单项合同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三标段:单项合同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四标段:单项合同额26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将按照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青建管字201011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进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2年2月28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2月21日9时至2012年2月27日16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一套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到青岛高新区创业大厦三楼会议室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报名结束后,再提交资料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企业须提供)及高新区入区备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必须为市(厅)级以上人事主管部门确认公布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书);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符合本公告同类工程界定要求的施工项目,资料包括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

5、投标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的符合本公告同类工程界定要求的施工项目,资料包括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获得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和经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

6、投标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奖证书、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国家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评选优秀项目经理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7、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注册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及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上述1、2、3、8款要求的资料原件,否则报名将被拒绝,其他款要求的资料原件未提供,其资格预审时相应项不得分,报名结束后,再提交资料无效。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其他说明
1、本工程分四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但不得兼中。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3、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照青岛高新区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高新区完税。

4、如果投标单位在报名过程中有需要向高新区监督部门反映的问题,可拨打电话:****************,也可发电子邮件至gxqjc@126.com(反映人应署实名,并提供具体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报名期限:2012年02月21日09时 ---- 2012年02月27日16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青岛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