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引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引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温州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引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国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1】170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码头及引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温州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位于乐清市东北方向,乐清湾中部的西岸,处于浙能乐清电厂卸煤码头的南侧,具体位于东沙港头村钟山打水湾附近,与玉环岛隔海相望。工程建设规模为:1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和一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10万吨级船舶设计)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等。设计年通过能力380万吨(件杂货20万吨,散货300万吨,集装箱 6万标准箱),码头岸线长度为676m。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第1施工标段):
内容包括码头1座(1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和一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高桩梁板结构,φ1200mm预应力大管桩,码头长度676m,宽度50m),引桥3座(1#引桥长度352.166m,宽度12m;2#、3#引桥长度350m,宽度16m),变电所平台1座(长度31m,宽度17m)和1#变电所(面积约420m2)的土建工程以及相应的附属工程(包括防洪堤开口、闸门、橡胶护舷、预埋件、高杆灯、顺堤加固等)。
施工计划工期为1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个或二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2 月 21 日至2012年 2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浙江省重大工程交易登记手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好承包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入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www.zmctc.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2年2月28日14时,集中地点: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年2月28日15时,地点: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3 月 20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缴纳开标日当月的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乐清湾港区南区
邮 编:325600
联系人: 王卫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 址:杭州市玉古路168号中国石油大厦3楼
邮 编:310007
联系人:俞祎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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