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某部蔬菜、副食品供应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林芝某部蔬菜、副食品供应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T-XZZB-*******

一、招标条件

林芝某部蔬菜、副食品供应项目已由上级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林芝某部,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委托,对上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林芝某部蔬菜、副食品供应项目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肉类、蔬菜水果类、干调类、水产类、禽蛋类、饮品类、快餐类等

2.3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供货地点及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服务期限:1年

三、商品质量要求

3.1猪肉、牛羊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2、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3.3、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3.4、要求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无公害食品质量标准》;

3.5、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型,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3.6、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3.7、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商业信誉提供有关单位发的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有关的报道或业主反馈意见书(业主好评)等、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须对以上六项逐一提供证明材料或做出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4.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项目采购需求且实体营业网点(非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有一定规模的货物配送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实体营业网点面积证明材料)

4.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提供肉制品生产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近期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果蔬类按批次提供农残检验报告、包装食品类必须提供卫生、检疫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合格证);

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供应商请于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1日,每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到林芝市幸福小区B1区7栋3三单元30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同时提交经加盖公司公章(鲜章)无线胶装的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报表;

(5)近三年(2017年至今)的类似西藏地区(除阿里地区)供应项目的业绩(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等)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年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相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区外缴纳社保的供应商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及供应商近3年纳税凭证(税务查询记录不能代替纳税凭证,不能按月提供的,须税务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7)第四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芝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林芝市幸福小区B1区7栋3三单元303

联系人:任工

电 话:136*****581 166*****809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标签: 供应 副食品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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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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