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库房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房改造项目已由武警海警总队参谋部训练基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警海警总队参谋部训练基地,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警海警总队参谋部训练基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库房改造项目
2.2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在现有库房正门前空旷地带,采取砌墙隔断的方式修建勤务值班室、警用器材室、官兵宿舍等3处封闭式营房设施,与兵器室形成里外套间,驻扎战斗班,达到规定要求。
(一)勤务值班室。训练基地兵器室坐北朝南,门向南开。在兵器室门前,修建面积约为64.8平方米的勤务值班室,与兵器室形成里外套间。勤务值班室分里外两间,里间为南北长3米、东西宽8.6米,面积约为25.8平方米,外间为南北长4.6米、东西宽8.4米,面积约为39平方米。在里外间东南侧各开一扇高2.1米、宽1.8米的门,用于人员和物资的进出,在外间开一个宽3.3米、高1.5米的窗,并使用单向玻璃,便于观察周围情况。
(二)人员宿舍及警用器材室。在勤务值班室东西两侧各修建南北长8米、东西宽7.6米,面积约为60.8平方米的房间,做为战斗班宿舍及警用器材室,按有关要求在警用器材室设置铁门、铁窗、报警器,室内存放器材架(柜)。
2.3 建设地点:海南省澄迈县大丰镇头甸村(距海口保税区约5公里)。
2.4 工期:4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库房改造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6控制价:271278.39 元 (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有装饰装修专业二级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以上(含)执业资格。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06月0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3室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和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 月03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海警总队参谋部训练基地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
联 系 人:张助理
电话:139*****68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
邮编:570100
联 系 人:张 工
电话:181*****735
2020年05月28日
标签: 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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