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城区5节点雨水内涝处治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景洪市城区5节点雨水内涝处治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景洪市城区5节点雨水内涝处治改造工程已由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洪市城区5节点雨水内涝处治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审批﹝2019﹞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地方配套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景洪市城区5节点雨水内涝处治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景洪市城区5节点雨水内涝处治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地点:景洪市城区。
2.3建设规模:(1)么龙路与西水系侧曼腊路交叉段,设置d600雨水直埋管道85米,设置d800雨水管55米,共计雨水管道140米,雨水检查井7座,雨水口35座。(2)宣慰大道花卉园至小曼么段,管道总长1400米,排水通道1宣慰大道d800-d1600雨水管700米,排水通道2设置d1400的管道300米,排水通道3设置d1200雨水管道400米,其中直埋管道840米,顶管560米。(3)白象巷清真寺片区,共计拆违清淤400米,拆除砖混房1600平方米,拆除砖瓦房3000平方米。(4)江北澜沧江路农垦医院路段,管道总长925米,d800-d1600直埋雨水管385米,d1400-d1600顶管540米。(5)江北红旗水库出水口,管道总长1150米,d2000顶管1150米。
2.4招标规模:(1)么龙路与西水系侧曼腊路交叉段,设置d600雨水直埋管道85米,设置d800雨水管55米,共计雨水管道140米,雨水检查井7座,雨水口35座。(2)宣慰大道花卉园至小曼么段,管道总长1400米,排水通道1宣慰大道d800-d1600雨水管700米,排水通道2设置d1400的管道300米,排水通道3设置d1200雨水管道400米,其中直埋管道840米,顶管560米。(3)白象巷清真寺片区,共计拆违清淤400米,拆除砖混房1600平方米,拆除砖瓦房3000平方米。(4)江北澜沧江路农垦医院路段,管道总长925米,d800-d1600直埋雨水管385米,d1400-d1600顶管540米。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2.5招标范围:(1)么龙路与西水系侧曼腊路交叉段,设置d600雨水直埋管道85米,设置d800雨水管55米,共计雨水管道140米,雨水检查井7座,雨水口35座。(2)宣慰大道花卉园至小曼么段,管道总长1400米,排水通道1宣慰大道d800-d1600雨水管700米,排水通道2设置d1400的管道300米,排水通道3设置d1200雨水管道400米,其中直埋管道840米,顶管560米。(3)白象巷清真寺片区,共计拆违清淤400米,拆除砖混房1600平方米,拆除砖瓦房3000平方米。(4)江北澜沧江路农垦医院路段,管道总长925米,d800-d1600直埋雨水管385米,d1400-d1600顶管540米。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2.6项目总投资:5291.82万元,本次招标2400万元。
2.7总承包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计划工期60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 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项目经理须注册于施工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是施工企业在职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设计负责人须是设计企业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申请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不能同时具备本公告第3.1.1项所有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家。
3.2.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企业。
3.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3.2.4报名结束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3月09日至2020年03月13日,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进行注册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并前往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领取CA数字证书。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后凭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进行网络报名,并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如有疑问请咨询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电话:***-********)。
5.2 纸质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于2020年03月09日至2020年0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项目经理获取文件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无需授权),和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加盖标注以下字样的印章:“此复印件仅用于参加(项目名称)投标使用,再次复印无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如申请人获取文件时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提供的复印件只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即可),以联合体形式获取文件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参加获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获取文件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文件,纸质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5.3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并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文件和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否则不能参加资格预审,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03月24日09时30分,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光盘递交地点为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xsbnggzyjyxx.com。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光盘,以及未按指定方式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6.3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光盘的主要内容三者必须一致,否则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 、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和景洪市政务信息网(http://www.jhs.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景洪市么龙路16号附1号
邮编:666100
联 系 人:冯广丽
电话:158*****796
招标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邮编:666100
联 系 人:刘玲
2020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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