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智能供应链物流园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廊坊智能供应链物流园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建筑五局北京公司
廊坊智能供应链物流园项目
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编号:
招标人:中国建筑五局北京公司
地 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
2号楼6层中建五局北京公司京津分公司合约法务部
时 间:2020年5 月14日
郑重声明
致投标方:
为了保证分包工程投标报价的有效性、严肃性和合理性,本着招标开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投标过程中,务必需要投标方认真对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每一则条款,标书一正本一副本(标书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装在同一个档案袋中)必须要密封并加盖公司章,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交至中国建筑五局北京公司京津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2号楼6层),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部分要有总报价,报价表必须要有分部分项工程合价,本次招标采取最低价(招标人成本限额下)中标方式,特此声明。
中国建筑五局北京公司
2020年5月14日
投 标 人 须 知
招标内容:廊坊智能供应链物流园项目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除特殊注明外主材甲供,采取包工(含赶工、窝工费用、冬施费用、文明施工费用、标准化、红线管理实施费用、市场人工费/材料费的涨价风险),包辅材;乙方自备加工设备、砂浆泵、混凝土输送泵、小型机械设备(含设备进出场费用)、三级配电箱及电缆(甲方只配电至二级配电箱)、斗车、灰盘、吊斗、水箱、砂浆斗、照明设备;包质量、进度、安全、包文明施工。
1、招标形式:邀请招标。招标单位对各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考察评议,在通过考察,评议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中选取4家进行投标报价,选择1家合理低价与综合实力强的单位作为中标人。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和查阅本工程的施工图(因图纸有限,施工图不能带走,只能去廊坊智能供应链物流园项目部查阅或复印),如有疑问,不得揣测、推理,应提交书面资料,招标人予以答复;如需要了解详细情况或看施工图,请自行前往廊坊智能供应链物流园项目部,联系项目经理康伟 (电话:133*****875)或合约法务部栗梅英(电话:133*****915);投标人需在回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30 日9:00 时)前在中建云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及清单附件)进行网上投标,并于2020年5月30 日9:00 时以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达中建五局北京公司法务合约部张青处(182*****726)。(若网上报价与纸质档报价不符,以网上报价为准)。
3、本次招标范围:廊坊智能供应链物流园项目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
4、报价方式: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任何情况下综合单价均不允许调整,具体详见合同附件。
5、投标单位需谨慎合理投标,不得恶意低价中标,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其单价将作为最终结算单价,结算时单价不允许调整并需签订不调价承诺书。
6、投标人自将投标书送达招标人起90天内,所有投标书中的报价、承诺均具有效力,在不违背合同内容的情况下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招标文件盖有中国建筑五局北京公司公章后方可有效。复印件或者投标人涂改后均为无效标书。
8、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中国建筑五局北京公司合约法务部。
中国建筑五局北京公司
2020年5月14日
中国建筑五局北京公司
廊坊智能供应链物流园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情况简介
廊坊智能供应链物流园项目已由招标人总承包,经研究决定对本工程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工程实行招标,为择优选择分包队伍,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并充分实现双方的合理利润,特制定此招标文件,贵单位已通过招标人的资格审查,准予参加本次投标。
1、工程概况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工程名称 | 廊坊智能供应链物流园项目 |
2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廊坊市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脊道以北、凤林路以东 |
3 | 建设单位 | 廊坊万京智能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
4 | 设计单位 |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
5 | 监理单位 | 廊坊市博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 | 建设规模 | 占地总面积100000.5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464.50平方米;实际施工建筑面积为92393.63平方米。 |
7 | 工期要求 | 满足甲方工期要求(具体工期节点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
8 | 质量要求 | 获得“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河北省“安济杯”、业主评估不低于90分 |
9 | 承包方式 | 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
10 | 安全文明施工 | 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五局标准化合格工地 |
11 | 结构形式 | 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结构 |
12 | 工程承包范围 | 含本工程图纸中所示及清单包含的所有外架搭拆及防护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招标人指令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
2、投标人的资格:
(1)要有精干的施工管理力量。投标人应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中详细介绍拟在本工程中配备的管理人员数量及岗位、业绩,要求真实并确保能常驻现场。若当地政府需要备案,中标人自行负责合同备案手续的办理。
(2)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具体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4)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具有合同额40%的垫资能力;
(5)有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施工资质,中标人对进场的所有材料及承包范围内的一切检测内容需在招标人指定的检测单位进行复试检测,且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在所承包的工程施工前和完成后,配合招标人完成节能备案及验收。
3、招标文件的修正:
(1)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招标人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发出的书面补充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该补充文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人确认收到补充文件。
4、招标范围:
廊坊智能供应链物流园项目综合楼、门卫室范围内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和与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5、报价方式:
(1)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法,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招标书提供的建筑面积及工程量均为模拟工程量,结算时按照合同规定计算规则计算(附加层与搭接处均不另算,所有做法包括相应的基层处理,请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如投标人认为有疑问请在报价时考虑。投标人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生产、辅助、零星用工)、辅材费、机械费、管理费(含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电话费、办公费等),安全文明措施费、部分辅材费、小型机具费、劳保、保险、养老金、利润及税金等费用,还包括本招标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其它相关费用。综合单价为含税单价,乙方收款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应得的社会保障费或各种保险费包含在单价中、市场人工费的涨价风险、因工期紧张或冬季施工而产生的赶工费。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国家政策变化、图纸局部变更以及工期影响等因素调整。本分包工程无签证,合同价款包含一切风险。
(2)投标人所报投标文件,必须在充分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图纸(包括截止到开标前为止发放的图纸及设计变更)、补充或答疑文件、勘察资料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写,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一旦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将被认为投标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图纸、现场情况和其他影响工程施工或费用的因素,并认为已在投标报价和施工方案中作了相应的考虑,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而变化。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业主原因引起的抢工费用。
(3)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后报分项综合单价,其分项综合单价不得因设计图纸与工程概况及预估工程量增减、施工难度增减、人材机投入增减发生任何改变。
(4)任何在项目专项要求中注明或清单中标注的,而在图纸中未标明或在图纸中标明而在说明或清单中未指出的项视为必要项,必须执行,且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质量、工期、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廊坊智能供应链物流园项目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相关条款。
7、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
招标人拟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为:乙方根据已完分项工程,且经甲方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月编制过程计量报表,每月15日前报甲方审核,甲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其它费用后,支付已完成工程款的 70 %,过程计量仅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凭证。
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支付80%;甲方与业主办理完竣工结算并收到业主结算工程款后付至乙方结算额的95 %,剩余5 %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保修期满待业主返还质保金后扣除发生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保修费用,余款3 个月内全额无息支付,甲方对乙方所有付款均以业主对甲方付款为前提,如业主对甲方付款延迟,甲方对乙方付款相应顺延。
质量保修期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有效及时的无偿维修,并承担所有维修责任及由此造成的费用。工程款每月支付最多不超过一次。
质保期满后,乙方在申请支付保修金前,应向甲方提供由项目部出具的质量无问题书面确认书(该确认书必须加盖项目部公章),否则甲方有权延付相应的保修金,且甲方无须承担逾期付款的任何责任。
如甲方因业主付款延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款延误支付 2 个月内,乙方承诺垫付必须的民工工资以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且乙方不会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任何费用
甲方在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后,甲方同期对乙方合同价款进行结算,按审核确认金额的比例,以银行转帐、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信用证、保理或以物抵债方式支付到乙方帐户,不办理付款委托,不支付现金,且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属乙方责任产生的保修,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拒绝签收维修通知和拒绝查看现场等逃避维修责任的、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包括甲方的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凭第三方签认的维修费用结算单、现场照片、业主签认的维修记录等凭证之一从乙方工程款内扣除维修费用。
(2)投标人中标后7天一次性交纳合同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原因被招标人清退出场,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各班组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
(4)投标人需给全部工人办暂住证和各种必需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用由劳务方自理,招标人协助办理。
(5)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返工与维修均由乙方承担返工损失和维修费用。
(6)为进行质量检验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均由乙方负责。
(7)所有由于自然条件导致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方在当月完成结算后必须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将不予支付款项。
8、投标书的编制:
(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书应包含下述文件:
A、法人证明书(不是法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B、投标承诺书。
C、拟定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D、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协调配合等保证措施。
(2)投标书的格式:
A、投标书应全部采用A4纸,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或书写。
B、凡有修改之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证明。
9、招标文件的领取和投标书的提交:
(1)投标方均应购买招标书,购买招标书金额为每份贰 佰元。无论投标方中标与否,购买招标书的费用均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壹 万元(10000元)。各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中国建筑五局北京公司津京分公司财务部,(投标保证金缴纳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账户名称: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账号:****************1001,开户行:建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另外打款时请在留言中写明廊坊智能供应链物流园项目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投标保证金及贵公司单位名称,以方便我司开收据),凭财务部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到合约法务部张青处购买领取标书。
特别说明:投标单位打款时请以公司名义打入我司账户,不允许个人名义打入,否则标书无效,且不退还款项。
(2)投标人应将投标书(一正一副)全部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
(3)投标人需在回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30 日9:00 时)前在中建云筑平台(http://www.yzw.cn/)上递交投标文件(填写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及清单附件)进行网上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证件(包括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5 月30日9:00 点(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书送至中建五局北京公司张青处,由招标人签收,不得以其它方式送达。
(4)无效的投标书:
A、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投标书。
B、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盖章。
C、投标书未盖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
D、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议标,或有效证明不齐全。
E、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F、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发布的上限值。
10、投标报价上限:无上限。
11、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须交纳合同价款5%履约保证金。在招标人处有其它工程余款的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可以按照150%的比例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如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保留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权利,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优秀供方和战略供方的优惠政策:公司优秀供方在评定之日起一年内免收50%;局优秀供方和局战略供方在评定之日起一年内免收。
12、开标和评标: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30日9: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中建五局北京公司会议室。
(2)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实行内部评标,各投标人无须参与。
(3)在必要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澄清问题的答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澄清问题的答复必须加盖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招标人及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优惠后的最终标价、垫资额度、投标人实力和投标人综合信誉等综合考虑确定中标人。
(5)若存在恶意竞标的情况,招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中标结果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6)招标人在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之前,凡属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密。
(7)招标人有对投标文件保密的义务。
13、合同授予:
(1)合同格式:《廊坊智能供应链物流园项目二次结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为本招标书附件,一旦中标,即以此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如中标人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则视中标人主动放弃中标,招标人不允许其进场施工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其他施工队伍。
(2)如投标人对《劳务分包合同》所示条款有疑义或有异议,必须在投标过程中要求澄清或进一步明确,否则视为接受《劳务分包合同》所列条款。
14、其它: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详细了解本招标文件、《劳务分包合同》及有关资料,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人自行承担编制标书及递交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书将作为合同附件及对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建筑五局北京公司
2020年5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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