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秦皇河等24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秦皇河等24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秦皇河等24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清远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28日15: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29日09:00至2020年06月04日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28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18日15:00 |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28室 | ||
预算金额 | ¥546.2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5号7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2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清远市清新区秦皇河等24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2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6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27-202005-405008-0009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秦皇河等24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
预算金额:5,462,5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新区秦皇河等24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项目
性质
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付款方式
清新区秦皇河等24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
政府
采购
5,462,500.00
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报批,并且按《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我区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详见招标
文件内容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5.2、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5.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5.2.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5.2.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5.2.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5.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4、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我区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0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8年或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0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0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提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承诺书》)
(6)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4.1.1、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1.2、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绘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06月0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28室
方式:公开招标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6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2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5号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2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附件
159*****82002.pdf" ignore="1">委托代理协议
159*****82033.zip" ignore="1">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5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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