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来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醴陵市来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招标条件

醴陵市来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020]34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醴陵市来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醴陵市来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醴陵市来龙门街道青云北路1号

2.3 建设规模:该改造项目为多层医疗建筑,建筑层数共4层,局部5层,总建筑面积约4340.7平方米;包括现有建筑屋面及卫生间防水、立面和室内装修改造及室内局部墙体拆除和增加等。

2.4 工期要求:总承包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2.7 招标范围:

2.7.1设计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相关技术服务等;

2.7.2施工范围: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3.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的项目组成人员要求如下:

1)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3)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7.1项要求。

3.5 本招标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不超过2家,并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05 29 日至2020年06 30 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共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06 30 09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指示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设计补偿费用

本项目设计单位如出具设计成果未中标不予补偿费用,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醴陵市来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喻先生

联系电话:139*****309

地 址:醴陵市左权路156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

联 系 人:钟先生、王女士

电 话:****-********

附件1:

通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2: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投标人名称)现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 招标文件(最终版).doc

附件: 工程量清单.rar

附件: 来龙门医院初步设计.zip

附件: 重点评审.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社区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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