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质公园万佛山园区地质遗迹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地质公园万佛山园区地质遗迹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招标编号 | SZGC2012-0026 | ||||||
发布日期 | 2012(年)- 2(月)-21(日) | ||||||
一、招标条件 | |||||||
1、工程名称 | 安徽大别山(六安)国家地质公园万佛山园区地质遗迹保护项目 | ||||||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财建【2011】1959 | ||||||
3、招标人 | 国营舒城县小涧冲林场 | ||||||
4、资金来源 | 省级财政补助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小涧冲林场 | ||||||
2、建设规模 | 科考步道约3000米,地质保护围栏约600米,总投资额约150万元 | ||||||
3、计划工期 | 2012年3月——2013年6月 | ||||||
4、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设计的相关内容 | ||||||
5、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县内报名投标企业由县招投标局集中进行查询。按舒政办秘【2011】83号文件要求:参与投标报名的企业,必须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标报名,进皖外省企业需六安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 |||||||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0天。 | |||||||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具体数量)个合同标段投标。 | |||||||
四、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
1、报名时间: 2012 年 2 月 21 日至 2012 年 2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 |||||||
2、报名地点(有形建筑市场): |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国营舒城县小涧冲林场 | 招标代理机构: |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 ||||
地址: | 舒城县小涧冲林场 | 地址: |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舒城县城关镇 西大街) | ||||
邮编: | 231300 | 邮编: | 231300 | ||||
联系人: | 陈华荣 | 联系人: | 程香梅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
六、报名材料 | |||||||
法人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被授权人个人二代身份证,项目负责人个人二代身份证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证书。施工企业需提供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拟任此项目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县内报名投标企业由县招投标局集中进行查询。按舒政办秘【2011】83号文件要求:参与投标报名的企业,必须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需由委托人和项目建造师本人携以上资料原件及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现场提交。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 |||||||
七、备注 | |||||||
①报名单位凭本公告所注明的资料进行报名,报名不表明上述资料已审查通过,只表明报名单位资料齐全;②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招投标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企业按舒监发【2011】3号文要求,合同签订同时投标保证金转为廉政保证金。③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④业主有权对部分主材实行市场询价。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2年2月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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