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行政处罚公示(1)
2020行政处罚公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了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扩大社会监督,维护社会公众健康权益,现将我委已办结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平凉尚庭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东关街道解放北路15-1号
【违法事实】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3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1000);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结案日期】2020/05/11
【单位名称】平凉宋海林诊所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暖泉小区1号楼10号门店
【违法事实】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结案日期】2020/05/08
【单位名称】世纪华联货物广场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东关街道天丰大厦
【违法事实】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超市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10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1000)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结案日期】2020/05/06
【单位名称】平凉市崆峒区通祥宾馆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通祥宾馆
【违法事实】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1000)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结案日期】2020/04/30
【单位名称】平凉郭希平诊所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红旗街108号
【违法事实】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依据】《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结案日期】2020/04/29
【单位名称】平凉温建军中医(综合)诊所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东路352号电力东苑小区门面房
【违法事实】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未远离医疗区。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结案日期】2020/04/27
【单位名称】平凉市崆峒区原海龙洗浴中心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城南路361号
【违法事实】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足浴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500)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结案日期】2020/04/22
【单位名称】马小丽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景海丽都小区
【违法事实】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2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500)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结案日期】2020/04/20
【单位名称】唐玉霞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胜利桥食品厂4号楼2号门店
【违法事实】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发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500)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结案日期】2020/04/17
【单位名称】平凉市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1区高层
【违法事实】违反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的有关规定,卫生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在供水。
【处罚内容】罚款(1000);
【处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结案日期】2020/04/17
【单位名称】平凉王正文口腔诊所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东关街道过店街景海大厦8号
【违法事实】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2000)
【处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结案日期】2020/04/10
【单位名称】平凉赵董儒诊所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寺街
【违法事实】开具处方的人员.未取得处方权。
【处罚内容】罚款(3000)
【处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结案日期】2020/04/10
【单位名称】平凉王正文口腔诊所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东关街道过店街景海大厦8号
【违法事实】医疗卫生机构未执行国家有关的标准。
【处罚内容】罚款(1000)
【处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结案日期】2020/04/10
【单位名称】平凉九州五星商贸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沙港市场三号楼一层内围
【违法事实】违反标签(铭牌)、说明书相关法规的行为,违反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相关法规的行为
【处罚内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
【处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结案日期】2020/04/07
【单位名称】平凉市崆峒区袁登高理发店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东大街19号文化街中心二层
【违法事实】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未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1000)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八项
【结案日期】2020/04/07
【单位名称】胡斐斐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解放北路泾滩二社3号门面房
【违法事实】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理发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1000)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结案日期】2020/03/30
【单位名称】何玉红(平凉市崆峒区光欧时尚造型店)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解放北路西泾兴家园北临街北8号门面房
【违法事实】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发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500)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结案日期】2020/03/27
【单位名称】平凉安康医院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广成路45号
【违法事实】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未设置防鼠、防蚊蝇安全措施。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2000)
【处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结案日期】2020/03/23
【单位名称】平凉杏林医院
【经营地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2区1号楼5号商铺
【违法事实】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未远离医疗区、人员活动区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2000)
【处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结案日期】2020/03/23
【单位名称】平凉市给排水公司韩家沟水厂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韩家沟崆峒区
【违法事实】违反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的有关规定,违反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的有关规定
【处罚内容】罚款(6000)
【处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结案日期】2020/03/20
【单位名称】平凉德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南门什字金鼎购物广场负一层
【违法事实】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超市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1000)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结案日期】2020/03/19
【单位名称】平凉市崆峒区发之润美发店第一分店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天正润园2号楼11号营业房
【违法事实】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2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500)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结案日期】2020/03/19
【单位名称】平凉赵董儒诊所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寺街
【违法事实】赵董儒未经亲自诊查和调查签署了治疗证明文件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
【结案日期】2020/03/18
【单位名称】平凉市崆峒区本草美妆皮肤管理店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红虹光厂甲区15号楼6单元211室
【违法事实】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处罚内容】警告, 6000(罚款);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结案日期】2020/03/11
【单位名称】甘肃德生堂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平凉二十一店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过店街22号
【违法事实】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处罚内容】罚款(2000), 没收违法所得(4322.2)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
【结案日期】2020/02/11
【单位名称】平凉康旺纸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园
【违法事实】违反标签(铭牌)、说明书相关法规
【处罚内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
【处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结案日期】2020/01/29
【单位名称】平凉美一生医疗美容诊所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广成路国家电网北侧设计院一楼8号门面房
【违法事实】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处罚内容】罚款(2000)
【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三项
【结案日期】2020/01/21
【单位名称】平凉宋通口腔诊所
【经营地址】平凉市崆峒区新民花园10号楼16号门面
【违法事实】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口腔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处罚内容】罚款(2000)
【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结案日期】2020/01/19
【单位名称】传玺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广成路国家电网北侧设计院1楼8号门面房
【违法事实】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处罚内容】罚款(2000),没收违法所得(3000)
【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结案日期】2020/01/19
【单位名称】平凉锦龙快捷酒店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解放北路16号平凉锦龙快捷酒店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违反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有关规定,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八项
【结案日期】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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