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区(开发区)金明广场音乐喷泉改造招标公告
开封新区(开发区)金明广场音乐喷泉改造招标公告
开封新区(开发区)金明广场音乐喷泉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新区(开发区)金明广场音乐喷泉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封新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开封新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开封新区(开发区)金明广场音乐喷泉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明广场;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总投资额: 约214万元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专业喷泉施工安装乙级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喷泉),2009年以来投标人所承建喷泉项目资金总额累计不少于500万元,其中至少包括1项200万元以上喷泉施工业绩(验资和评标时以合同原件证实),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喷泉施工安装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证书同时具备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监理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具备注册监理师资格。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2年2月21日至2012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西楼)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进豫备案手续(外省企业)、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及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13日16时00分,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西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x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新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集英街开封新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开封市北土街9号院8号楼2楼
邮 编: 475004 邮 编: 475000
联系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电 话: 0378--*******
传 真: 传 真: 037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kfzbcg@163.com
201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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