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头站镇兴盛村村通公路、头站镇和平村村通公路、和平村文化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龙江县头站镇兴盛村村通公路、头站镇和平村村通公路、和平村文化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龙江县头站镇兴盛村村通公路、头站镇和平村村通公路、和平村文化广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正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江县头站镇兴盛村村委会、龙江县头站镇和平村村委会的委托,对龙江县头站镇兴盛村村通公路、头站镇和平村村通公路、和平村文化广场工程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江县头站镇兴盛村村通公路、头站镇和平村村通公路、和平村文化广场工程
2.2招标编号:[2020]ZHG1028
2.3建设地点:龙江县头站镇兴盛村、和平村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03元
(其中 第一标段*******.28元;第二标段*******.75元)
2.6招标内容:兴盛村村通公路、头站镇和平村村通公路及文化广场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龙江县头站镇兴盛村村通公路
第二标段:龙江县头站镇和平村村通公路及文化广场
3.投标人相关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节假日除外),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至zhenghaozixun2019@163.com,我单位将按投标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执行国家相关规定,500元/标段/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费账户
户名:黑龙江省正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黑龙江明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水支行
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
行号:********0108
4.4标书款须公对公基本账户转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它平台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县头站镇兴盛村村委会、龙江县头站镇和平村村委会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龙江县头站镇
联系人:徐洪生 ****-*******
监督人:孙景江 联系电话:150*****999
何厚良 联系电话:135*****34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正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11层21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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