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公告
洋浦管委会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公告
加 入 日 期:
2012-01-01
招 标 编 号:
YPZFCG201202-0064
所 属 行 业:
维护清洗
截 止 日 期:
2013-12-31
招 标 机 构:
洋浦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
海口、洋浦
受洋浦管委会办公室车队委托,洋浦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洋浦管委会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PZFCG201202-0064
项目名称: 洋浦管委会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采购
项目预算:整(¥0.00元)
二、项目内容:
※企业数量、参考型号、规格
海口市 洋浦经济开发区。
洋浦管委会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所称2012-2013年度 洋浦管委会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采购,是指洋浦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中标供应商,统一确定定点维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内容、价格优惠幅度、服务期限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并以承诺书的形式固定下来,由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有效期内为采购人提供规定范围内的公务车辆维修及配套服务。
洋浦管委会车辆保有量在80辆左右(暂估数),车型主要为轿车、旅行车、越野客车、越野货车,另有部分大中型客车。
三、采购服务内容:
1、 洋浦管委会本级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实行定点维修。
2、有下列情况可到非定点维修供应商进行维修: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企业(4S店)进行免费维护保养;在洋浦外发生故障的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无能力维修并出具书面证明,经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的车辆及其它特殊情况维修的车辆。
四、采购服务有效期:
本次定点维修采购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五、采购范围:
1、小型车维修服务:小型车指车身总长不超过6m的载客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由投标人根据经营范围及维修能力按车型分别填报(包括轿车、越野客车、越野货车等)。
2、大中型客车维修服务:大中型客车指车身总长超过6m的载客车辆。由投标人根据经营范围及维修能力按车型分别填报。
六、本项目须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 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3. GB/T 5624-2005 《汽车维修术语》
4.GB 9417-89 《中国汽车分类标准》
5.GB/T 16739.1-2004 《汽车维修开业条件》
6.GB/T 15746-1995 《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七、定点维修报价:
1、报价方式:工时费优惠率和配件材料价格优惠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为采购人采购定点维修服务时所能享受的最低维修工时费优惠率和配件材料价格优惠率。采购人有权与定点供应商在中标维修工时费优惠率和中标配件材料价格优惠率的基础上进行价格谈判,获取更高优惠率或更低价格并确定采购。
3、优惠后的价格应包含服务费用、运杂费、税金和其他费用。
4、投标人投标报价按实际所能维修的各种车型以优惠率形式一次性报出,必须承诺:所有在本企业维修的公务车按不低于中标的优惠率执行。
八、质量保证要求:
1、车辆完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行故障或损坏,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供应商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维修供应商负责。
2、经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发生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返修。公务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
3、维修配件质量保证制度
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颁布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公务车辆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政府支出;确需更换零配件时,必须使用合格产品或正品且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
九、服务要求:
1、必须设立公务车维修专门联系人、服务专柜和专用联系电话,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送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车辆维修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项目,保障送修单位用车需要。公务车专门服务人员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必须及时通知送修单位。
2、以上为基本服务承诺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投标方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4、投标人建立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统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维修报表的统计工作,每月10日前将上一月的《 洋浦管委会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情况统计表》(自制)同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洋浦政府采购中心和管委会办公室。
6、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人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技术参数要求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登记注册,获交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二类以上(含二类)并在本年度内有效的海口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区内的汽车维修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本次投标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生产经营厂房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举升机5台以上,具备四轮定位机、拯救车等相关工具和设备。
3、业绩:近两年,至少有2家以上大型企业或政府机关定点维修合同。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12年03月05日下午3时
开标地点:洋浦海关大楼10层
十二、评标
评标小组组成:由洋浦财政局、纪检监察、审计、采购中心、车队各派1人。
评标程序:1、审查资质2、服务项目、价格对比3、实地考察4、公告中标企业
不销售招标文件,按照公告要求制作投标书。
十三、采购人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袁静轩 ******** 133*****550
技术咨询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邹 旭 ******** 139*****71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关大楼10层
发布时间: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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