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园区照明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园区照明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ZB2012-06
1.招标条件
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园区照明一期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委托,代理本次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园区照明一期工程。
2.2项目说明:工程包含长东北城市湿地公园北湖天地,北城艺风园区及公园三期区域内的庭园灯1660套,地埋灯261套,投光灯15套。
2.3工程地点:长东北城市湿地公园北湖天地,北城艺风园区及公园三期区域。
2.4场地条件:符合施工条件。
2.5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6标段划分:
一标段:长东北城市湿地公园北湖天地,庭园灯300套,地埋灯72套;
二标段:长东北城市湿地公园北城艺风园区,庭园灯260套,地埋灯79套;
三标段:长东北城市湿地公园三期区域,庭园灯1100套,地埋灯110套,投光灯15套。
3.工程招标要求
3.1计划工期:2012年3月17日开工,2012年4月30日竣工。
3.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3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一、二标段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标段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4.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5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长春高新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资格审查
5.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5.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2月22日至2012年2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套);
(5)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施工员的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套);
(6)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套);
(7)外省施工企业《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2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五楼511室;
6.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6.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联 系 人:盖红
联系电话:158*****86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
联 系 人:宋莉、陈虹飞
联系电话:138*****663、****-********
日期: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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