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治安保卫管理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厂区治安保卫管理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厂区治安保卫管理委托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投资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厂区治安保卫管理委托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3.2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均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4投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字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和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3.5投标人应具有当前经营30家企业以上的保卫服务合同;
3.6投标人应具有3年以上电力行业保卫工作的管理经验。
3.7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3.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9投标人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不在处罚期内、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3.10本项目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
4.招标文件售价:1001元,售后不退。
若邮购,国内须加付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及名称,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并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联系人的邮箱中。我公司收到传真或邮件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2年2月21日至2012年2月27日,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7.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前往。
标前答疑:书面方式进行。
8.本次招标采用一步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3月1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鄂尔多斯市伊煤路西段交警大队西100米万兴隆大酒店四楼贵宾会议室(酒店联系电话:****-*******)。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人: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富兴北路18号
联系人:孙桂生
电话:0477-*******
招标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人:李歆然、谭小嫣
邮编:100044
电话:***-********-***(李)、360(谭)、137*****220(李)
传真:***-********
信箱:********@126.com">bear********@126.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1251
汇入城市:北京市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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