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同心县河西施工(二次招标)及2012年度同心县兴隆项目、2013年度同心县河东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2011年度同心县河西施工(二次招标)及2012年度同心县兴隆项目、2013年度同心县河东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2011年度同心县河西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及2012年度同心县兴隆项目、2013年度同心县河东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2011年度同心县河西项目、2012年度同心县兴隆和2013年度河东项目勘测、设计已由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宁土整办发[2011]22号及宁土整办发[2012]3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同心县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1年度项目施工(二次招标)、2012年度及2013年度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011年度同心县河西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区位于同心县河西镇,涉及河西镇10个行政村,东至清水河、固海扬水东支干渠,西至固海扬水西干渠,南至金鸡沟,北以小洪沟为界。项目建设规模8.1万亩,项目预算总投资8009.15万元,单位面积投资1.47万元/hm2(979.48元/亩)。项目施工共划分13个标段,现对其施工四标段及林网十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2 2012年度同心县兴隆项目区位于同心县兴隆乡,建设规模为22884亩,共涉及兴隆乡6个行政村,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招标,其中:勘测1个标段,设计1个标段。
2.3 2013年度同心县河东项目区位于同心县石狮管委会,建设规模为39562亩,共涉及石狮管委会6个行政村,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招标,其中:勘测1个标段,设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施工单位需具备水利水电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灌排工程专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2林业标段需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3勘测单位区内需具备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区外需具备测绘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3.4设计单位需具备水利工程设计、农业工程设计、土地规划资质之一,自治区内单位要求丙级(含丙级)以上,区外单位要求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5投标单位近三年应有类似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在2011年度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本年度项目中,施工企业中标标段不得多于3个。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监察室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不良记录行为的,不能参与投标。
3.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后审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2月2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宁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文化西街106号银川市国贸中心A座3楼)报名。
4.2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建造师注册证及执业证(施工)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同心县项目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 :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同心县豫海镇豫海北街 地 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邮 编: 751300 邮 编:750001
联系人:闫建国 联 系 人: 贺妮 陈敏瀚
电 话: 139*****373 电 话:****-******* 187*****894
传 真:0953—******* 传 真:****-*******
电子邮件:nxtxyjg@163.com 电子邮件:zb5056970@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同心支行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帐 号:****************2 帐 号:****************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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