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关于智慧法院庭审直播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关于智慧法院庭审直播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关于智慧法院庭审直播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智慧法院庭审直播服务

三、采购金额(元):200000

四、拟定的供应商: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经研究论证,一致认为本次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之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1、本次采购项目中《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庭审直播服务采购项目》是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要求,经临河区人民法院党组会研究《党组会议纪要》(临法党[2019]69号)决定,积极响应上级人民法院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开展智慧法院庭审直播服务购买工作,实现与中国庭审公开网无缝对接。因此具有唯一性。

2、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全自治区的庭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的部署,所以来源唯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第二十七条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精神,专家一致认为本次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庭审直播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由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论证专家:

周鹏高赵永亭张艳华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宇飞

联系电话:0478-8927997

联系人:王荣德

联系电话:0478-8927928

监督部门:临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8-8761620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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