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成员并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上三年度单项合同勘察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 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分数(40)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10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至今勘察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10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至今勘察的工程项目获国家级、省级(含副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每获得一个得2分,最高计至10分,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项目只计一项(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项目主持10项目主持自2009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的同类勘察项目每个加5分。最高加至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图纸或相关证明为准)。
AAA诚信10投标人具有2010年以后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单位证明得10分(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建办字【2011】10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人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2012年2月23日9时至2012年2月29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2009年1月1日至今勘察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项目勘察合同原件;
5、投标单位2009年1月1日至今获奖证书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
6、2010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勘察单位证明(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建字201110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当潜在投标人超过五家时,招标人将通过资格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选取五家合格投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2年2月29日17时前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规定参加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