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沪某部激光模拟对抗系统招标公告
驻沪某部激光模拟对抗系统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激光模拟对抗系统采购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驻沪某部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28日17: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29日09:30至2020年06月04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恒通路222号地铁恒通大厦17楼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18日09:3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恒通路222号地铁恒通大厦17楼 | ||
预算金额 | ¥29.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顾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665 | ||
采购单位 | 驻沪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 173*****0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恒通路222号地铁恒通大厦1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顾工176*****665 |
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驻沪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激光模拟对抗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激光模拟对抗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2020SYZC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工
项目联系电话:176*****6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驻沪某部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
联系方式:刘老师 173*****0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顾工176*****665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恒通路222号地铁恒通大厦1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驻沪某部委托,对激光模拟对抗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工期:合同签订后3周内。
(五)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一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优选AAA级信用企业产品,相关产品经过环境试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 29 日至2020年 6 月 4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至上海市恒通路222号地铁恒通大厦17楼接受现场审核,审核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费500元。(因疫情原因现场审核需提前一天进行电话预约)
现场审核需携带营业执照、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授权委托书、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法定代表人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
现场审核通过后视为合格投标人。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1、接受投标时间:2020- 6-18 9:3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 6月 18日9:3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澄清公告”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采购单位:驻沪某部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
联系人:刘助理
电话:173*****027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恒通路222号地铁恒通大厦17楼
联系人:顾工
电话:176*****66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一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优选AAA级信用企业产品,相关产品经过环境试验。(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9:30至2020年06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恒通路222号地铁恒通大厦17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审核需携带营业执照、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授权委托书、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法定代表人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因疫情原因现场审核需提前一天进行电话预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恒通路222号地铁恒通大厦1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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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福利企业
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提供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福利企业证明资料。评标时,当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评分计算结果相同时,福利企业将排序在先。
2、中小企业
按照国家财政部、工信部发布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样张见招标文件附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若小(微)企业与其他规模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4)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
(5)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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