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关于东海县白塔埠镇秸秆离田机械购置项目的公告
[采购公告]关于东海县白塔埠镇秸秆离田机械购置项目的公告
项目概况
东海县白塔埠镇秸秆离田机械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页面,在页面左侧登陆“供应商系统”登记信息,进入“交易乙方”系统,在“交易文件下载”中完成所参加的项目每个分包“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6月 19日 9点 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20722-F-HGGP2020DH0007
项目名称:东海县白塔埠镇秸秆离田机械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项目名称(型号)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大型圆捆机 | 2 | 36 | 72 |
拖拉机 | 2 | 26.5 | 53 |
拖拉机 | 2 | 24.5 | 49 |
前装载装置(夹包装置) | 1 | 5.5 | 5.5 |
搂草机 | 1 | 1.5 | 1.5 |
运输车 | 2 | 9.5 | 19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开标时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
方式: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方法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拒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报名成功后缴纳报名费(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缴费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完善单位信息并参与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没有投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 6月 19日 9点 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五楼三标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投标收取保证金。本次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整(¥),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不接受现金、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投标人名称与项目编号(及标段)。
收取方式:电汇、转账支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账户信息:
户名: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天津金纬路支行
行号:********8082
要求事项:
(1)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 汇款用途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2) 供应商应在项目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规定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2份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汇款信息到我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以电汇形式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白塔埠镇人民政府
地 址:航空路与白塔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东开发区银河世家12-128-61
联系方式:133*****64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文辉
电 话:133*****649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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