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委托,对“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科研基地—“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011年追加)采购项目”所需的下述全新货物及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科研基地—“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011年追加)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1202-HXTC-ID1004

  3、采购人名称: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李老师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货物名称、数量和简要技术需求:

  包号

  品目

  产品名称

  数量

  分包控制金额(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一

  1

  烤箱式燃气催化燃烧器

  1

  27.04

  否

  二

  2

  全温控内层复合多功能不锈钢烤炉

  1

  18.50

  否

  三

  3

  电厂烟气冷凝余热回收模拟小试样机

  1

  15.00

  否

  四

  4

  苯检测仪

  2

  66.22

  否

  5

  氨气检测仪

  2

  6

  氡检测仪

  2

  7

  甲醛检测仪

  2

  8

  VOC检测仪

  2

  9

  表面界面张力仪

  1

  10

  氧指数分析仪

  1

  11

  直流电阻测量仪

  1

  12

  可编程线性直流电源

  1

  13

  ArmCortex开发板及模块

  1

  14

  现场可编程门阵列(PFGA)开发套件

  1

  15

  分项自记式电功率计

  2

  16

  温湿度自记仪

  47

  17

  高温红外测温仪

  3

  18

  温度传感器

  20

  19

  电量记录仪

  3

  20

  手持钳形功率计

  2

  21

  高温热电偶(铂铑)

  2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6.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4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3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另加收EMS费用人民币 100 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拟投标包号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并及时联系我公司确认,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8.1 时间: 2012年 2月 22 日 起至 2012年3 月 12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8.2 地点: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6号天洋商厦B座212室)

  9、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3 月 13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2年3月 13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兴宾馆第六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7号(公主坟)

  1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价格部分30分+技术部分50分+综合商务20分)

  14、其他:

  14.1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1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投标前所登记的包号进行投标。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投包号,务必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人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投标。

  14.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4.4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当日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海小姐周小姐

  电话: ***-***********-******** 传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6号天洋商厦B座二层212室

  邮政编码:100038

  16、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帐号: ****************7833

  17、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① 具有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 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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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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