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招标公告

公安部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招标公告

日 期:2012年2月23日

招标编号:****-********0101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方)的委托对公安部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

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对公安部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17.7254万元。超出预算即按废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另加50元邮费)。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2月23日至2012年3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08号鸿华高尔夫商务花园A12座一层。

5、投标人资格: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商务、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

5.2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投标人需要提供产品制造商、代理商或技术拥有者向投标人提供该种产品的正式授权或提供产品来自正规销售渠道并保证售后服务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3 中标人的接入平台产品及方案在中标后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安全测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送测,否则没收保证金并作废标处理。

5.4 投标产品不采用进口产品,主要的安全产品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

5.5 投标人不得属于金盾工程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招标方及其下属单位。

5.6 投标人必须保证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5.7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8 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5.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采取联合体投标的做废标处理。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3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08号鸿华高尔夫商务花园A11

8、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08号鸿华高尔夫商务花园A12座一层

邮 编:100012

电 话:***-********-***/173
传 真:***-********

E-mail: Shik@biddingcitic.com

联 系 人:史柯、刘莎

账 号:****************70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公安部廉政监督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jdsmps@mps.gov.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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