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启动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启动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的有关规定,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启动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启动区开发建设规划。

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新滩核心区、灌东功能区和港城功能区,陆域部分共计107.60平方公里。其中,新滩核心区56.28平方公里(滨海大道、海旺路、滨创路、滨湖大道、望海路、海盐路围合区域);港城功能区11.82平方公里(滨海大道、河湾路、古黄河大道、滨海港路围合区域);灌东功能区39.49平方公里(工业园东址、洪港大道、228国道、银都大道围合区域)。

3、规划年限:2018~2035年。

4、产业发展引导:

将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启动区打造成为国家河海联动发展示范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强化绿色协调开放、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物资集散要求较高、具备国际竞争能力为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在建设用地、深水大港、河海联运等方面的独特优势,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广阔、技术先进可靠的高水平加工制造业,以冶炼及金属新材料制造及加工、高端装备制造及服务、浆纤纺一体化资源循环利用及再制造等产业板块为主导,着力提升海洋产业结构和层次,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新滩核心区:冶炼及金属新材料制造及加工、综合性建材及冶炼资源循环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及再制造。在新滩核心区布局绿色环保精品钢产业基地,重点发展绿色环保精品钢系列产品,以及发展轧钢及其深加工产品等钢铁新材料产品;布局循环经济产业园,重点发展以浆纤纺一体化为主体的资源循环利用及再制造产业。

灌东功能区:布置钢铁配套产业及服务产业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与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

港城功能区:重点发展旅游度假、现代服务业等生态产业。

依托优质海滨生态和文化资源,发展集海滨娱乐、休闲度假、康体养生为一体的休闲旅游业。

依托港城建设,发展商业金融、商务咨询、科技研发、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产业。统筹发展涉海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发展涉海金融业。依托港口和先进制造业基础与对外产业合作,重点发展港口贸易、金融服务、信息技术、管理咨询、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

5、发展目标:发展成为具有海滨特色、产业多元、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生态宜居的现代化绿色新区。

6、功能定位:

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启动区功能定位为:“一门户、一极、三区”。

“一门户”是指淮河生态经济带海洋门户,“一极”是指国家绿色先进制造业增长极,“三区”是指国家河海联动发展示范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现代化循环经济产业区。

7、布局结构:

园区内规划形成“一核两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核”即新滩核心区,是未来先期建设的启动区、产业培育的主阵地。规划以发展工业为主,并配套适量科教研发、行政办公、商业服务及居住用地。“两区”即港城功能区与灌东功能区。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本次规划近期、远期一类区及二类区内各特征污染物的浓度贡献值及叠加环境现状值后的浓度值均满足标准要求;本次规划近期、规划远期SO2、NO2、PM10、O3、PM2.5 k值均小于-20%,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可得到整体改善。

《盐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2年)(送审稿)模拟结果表明,到2022年,削减措施实施后,在叠加新增量的情况下,预计可达到PM2.5浓度35μg/m3和优良天数比率81%的空气质量目标。

因此,在区域落实各项削减措施的前提下,本次规划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灌东功能区废水接入浦港污水处理厂。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时,不论是在涨潮或落潮情况下,对灌河响水保留区枯水期中的COD和NH3-N的浓度贡献增加值均较低。

(3)海洋水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工况下,无机氮在各个阶段排放时,均会超过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要求;由于排海口水深条件好、水动力扩散能力强,各污染物排放后影响面积较小,其他因子排放后均不会超二类水质标准,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耗氧量和挥发酚)模拟预测结果显示:20年后项目所在地的污染物在地下水中最大超标范围为103m,事故工况下污染物在地下水中最大超标范围为107.7m。

由于污染物扩散范围与废水下渗量大小有关,因此对园区内建设项目的污水池,应加强防渗性能,以减少污水池中废水的下渗量,有效地控制污染物渗入地下水中。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启动区,临近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一实验区。根据《江苏滨海港工业园区宝武精钢项目区生态研究专题》报告及其验收意见可知:园区建设对整个盐城以及保护区北一实验区的生态环境影响不大。虽然会占用植被、农田、湿地等生态景观,改变原有的以自然生态系统为主的景观格局,但园区面积相对于盐城湿地的面积来说并不大,保护区北一实验区内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已经很少,丹顶鹤已经多年不见(2011年冬季、2013年冬季、2015年冬季没有观测到),因此,不会对整个盐城以及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

从预测结果看,园区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鉴于于盐城滨海滩涂湿地的重要性,仍需采取一定防护措施以确保园区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噪音等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6)声环境影响分析

区内现状工业企业固定源一般均按照要求采取控制措施,使厂界噪声能够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对于新入园区、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需对企业进行合理选址与布局,并通过采用对工厂内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

(7)固体废物处置影响分析

规划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规划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系统,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垃圾中转站运往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处置率达100%,因此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本实现100%处置或综合利用,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企业产生的危险废按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8)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根据本次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各监测点所测的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基本项目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因此,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9)环境风险评价

园区的企业项目涉及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质。区内风险事故的类型主要有污水厂事故排放、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钢铁企业煤气泄漏、毒物泄露事故等。事故源主要来自园区内污水处理厂、各企业储罐区和生产装置区等。污水厂事故排放造成收纳水体的污染;废气处理设故障等主要环境危害为伴生/次生的烟尘等;毒物泄漏的环境影响则为挥发、扩散毒性物质污染大气环境。

园区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生产、储运等各个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需制定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优化改善能源结构,大力推行集中供热,规划区域供热中心,建设和完善供热系统,逐步扩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加强控制NOX的排放,推广使用低氮燃烧技术;强化工业废气治理,加强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以及运输过程控制,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等;加强机动车尾气控制,加强建筑期施工、交通扬尘控制,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实施“分区排水”的排水体制,加快污水管网及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污水厂处理规模控制排水项目引入;强化企业废水处理控制。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方案,提升企业节水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监管,规范污水排放;定期开展地表水综合治理。

为改善海洋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同时考虑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启动区排海工程,盐城市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制定了《盐城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方案》;同时园区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制定了《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近岸海域无机氮削减方案》、《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达标尾水近海排放营养盐削减技术方案》,削减入海污染物排放量,改善近岸海域水质。要求园区应严格执行上述削减技术方案,以满足污水排放环境本底的要求。

从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达标的角度,以及工业园区远期发展的考虑,离岸深水排放可容纳的污染物总量更大,建议综合考虑海洋环流以及污染物扩散等因素,结合排污口设置的合规性、合理性、施工便利性以及经济性等因素,科学设置离岸排污口。污水离岸排污口设立后,需加强尾水排放的监测和管控,降低尾水超标排放的可能性并加强应急系统建设。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建筑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做好施工作业申报工作;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控制,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区内的企业,使噪声源相对分散且远离噪声敏感区,避免造成污染;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规范机动车辆喇叭、警报器等使用,严格控制运输作业噪声影响,加快道路路网建设和两侧绿化带建设;严格控制社会噪声污染。

(4)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强化重点防护区地面、污水处理站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管,采用先进工艺,对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区域内严格禁止开采地下水,加强对区内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管和工业固废的污染整治;加强地下水的监测;将地下水污染应急纳入园区整体环境突发应急。

(5)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信息数据库,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推进土壤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配套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人才、设备及检测仪器,加强对重点场地使用功能置换全过程监测和跟踪监测。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中,制定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完善企业搬迁、改扩建场地风险评估信息服务平台和重点区域场地功能置换登记制度建设,明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与技术要求,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防止风险评估后产生的二次污染。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对园区涉及重金属污染源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准确、全面的梳理归纳出园区重金属污染源基本情况,要完善档案资料,建立专门卷宗;重视污染预防,强化源头控制;定期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造成污染的要限期予以治理。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开展搬迁企业原址土壤环境影响预评估,在此基础上,根据污染物特征、污染场地类型制定科学有效的污染场地修复方案,进行污染场地修复。修复后的场地,须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再开发利用。禁止未经修复的污染场地进行再开发利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在《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等规划调整到位、基本农田调整到位后,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启动区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产业定位与江苏省沿海开发及盐城、滨海县对于该区域的发展定位一致,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盐城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本)》中鼓励、重点发展的产业相一致。

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基本良好,由于本项目实施后大气排放量较大,近期尚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园区所在区域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齐全,满足园区开发建设需要。园区产业定位合理,污染防控措施可行,清洁生产及入区项目控制条件明确,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规划调整建议后,环境影响需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园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意见内容:

区域的开发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区域建设中最重要的环境问题;园区规划的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对区域目前的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区域的开发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等影响的最重要因素;开发建设会对你的生活环境、土地资源、基础设施产生影响程度;对园区开发建设的态度;对区域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hhuhbq@163.com

通信地址:盐城市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邮箱:********9@qq.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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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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