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国产沥青第二次招标公告
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国产沥青第二次招标公告
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国产沥青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设审字[2011]8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江西省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并已落实。本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路面用沥青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路面施工合同段用国产道路石油沥青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是江西省高速公路网18条地方加密高速公路之一,也是远期规划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海西大通道位于江西境内的中段。路线东连福州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西接樟树至吉安地方加密高速公路,途径抚州市临川区、金巢开发区、崇仁县、宜黄县、乐安县、吉安市永丰县、吉水县、吉州区两市八个县(区),路线全长179.188公里。
全线路面施工共划分为6个合同段,分别为:AP1合同段(K3+138-K32+000)28.9KM,黑站位于临宁线K281+000右侧山地,对应主线桩号为K22+240;AP2合同段(K32+000-K64+450)32.45KM,黑站位于抚吉高速主线桩号K45+500右侧100米处,距S316省道200米;AP3合同段(K64+450-K95+050)30.6KM,黑站位于乐安县增田,对应主线桩号为K87+100;BP1合同段(K95+050-K128+000)32.95KM,黑站位于永丰县恩江镇大山村委会排上村附近,对应主线桩号为K126+100;BP2合同段(K128+000-K156+540)28.54KM,1号黑站位于永丰工业园内,对应主线桩号K129+100,2号黑站位于吉水县乌江镇,对应主线桩号K145+000;BP3合同段(K156+540-K182+326)25.786KM,1号黑站位于主线K165+500左侧800m;2号黑站位于主线K174+100右侧1000m处。
2.2 技术标准
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路基设计宽度:路基(整体式)宽26m,路基(分离式)宽13m;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为1/300,其他桥涵和路基为1/100;设计标准轴载:BZZ-100KN;沿线设置安全、监控、通讯、收费、供电照明及服务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m。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沥青采购招标范围为全线路面用国产A级-50号道路石油沥青。共分3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及估算数量见下表:
合同段 | 对应路面施工标段 | 使用范围 | 交货地点 | 预计数量(吨) | 包装形式 | |
LQ1 | AP1、AP2 | 下面层、ATP基层 | AP1、AP2黑站 | 路面用国产A级-50号道路石油沥青 | 22000 | 散装 |
LQ2 | AP3、BP1 | 下面层、ATP基层 | AP3、BP1黑站 | 路面用国产A级-50号道路石油沥青 | 22000 | |
LQ3 | BP2、BP3 | 下面层、ATP基层 | BP2、BP3黑站 | 路面用国产A级-50号道路石油沥青 | 18000 |
注:各合同段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因优化设计等原因造成的工程量规模变化风险由投标人承担。若中标供货商不能按招标人提供的计划及时供货,招标人有权调剂供应,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2.4 沥青供货计划及工期
入库时间为2012年3月至2012年6月,预计使用时间为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的资质和要求如下: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国内沥青制造商或其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制造商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沥青的年生产能力不小于50万吨,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1.2 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自有或租赁的汽车沥青罐车不少于300吨;
3.1.3 具有近三年内(指2009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下同)签订合同的高速公路项目基质沥青供应业绩(单个合同供应不少于10000吨或累计供应不少于30000吨),且信誉、财务能力良好;
3.1.4 在江西省境内距离所投合同段供货路段中心桩号300公里范围内自有或租赁不小于10000吨的中转沥青库,中转库具备沥青进出库的装卸设备和能力;
3.1.5 具有自有(或委托)的试验室,试验室获得CMA认证,且具有相应的沥青试验检测能力;
3.1.6 一个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沥青参加投标,沥青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如以代理商名义参与投标,其代理商须具有沥青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沥青供应的唯一授权。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下,不限制投标人购买合同段数量,但最多只能中1个合同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同一个品牌的沥青,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不符合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5 近三年无国家建设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建设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不良信誉纪录。
3.6 投标人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和用户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从江西抚吉高速公路网(http://fjgs.jxjtzx.com)信息公告栏上下载《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国产沥青采购第二次招标报名登记表》,按表格规定的内容填写齐全,打印和签字盖章后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面交招标人。
4.2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2年2月24日至28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①单位介绍信、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经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书、③来人身份证、④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⑤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制造商需提供)、国产沥青制造商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以代理商名义投标时需提供,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及一套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按合同段购买,每合同段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面交招标人,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桥南老党校(抚吉高速)
邮政编码:331500
联 系 人:张女士 肖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网 址: http://fjgs.jxjtzx.com(有关补遗、澄清等将在此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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