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和金穗路等道路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农贸市场和金穗路等道路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新仓镇农贸市场和金穗路等道路安全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
名 称
新仓镇人民政府
招标项 目内容
工程名称
新仓镇农贸市场和金穗路等道路安全设施
工程地点
农贸市场、金沙西路、朝阳路、金昌路、金穗路
资金来源
自筹
投资批复
仓项立(2012)9号
概算总投资 (万元)
17.9950
单项合同估算价(万元)
17.9950
其他说明
该项目主要是关于新仓镇的道路安全设施,涉及的道路有金沙西路、朝阳路、金昌路、金穗路共4条,其中还涉及农贸市场区域的安全设施。一、金沙西路延伸段安全设施:热熔标线340平方米,禁令标志(一杆二块)共2套;二、朝阳路安全设施:热熔标线300平方米,禁令标志(一杆二块)共2套,示警桩(Φ76)20根;三、金昌路安全设施:热熔标线230平方米,禁令标志(一杆二块)共10套,Φ165F杆指明路牌(版面1500*3000)共5套;四、金穗路安全设施:热熔标线1800平方米,禁令标志(一杆二块)14套,Φ140F杆警告标志3套,Φ273F杆指路牌(版面2400*4000)1套,双柱诱导标志(版面600*1500)1套,Φ165F杆指路牌(版面1500*3000)4套,此路不通标志牌(单立柱)共2套。五、农贸市场区域:减速带45米,禁告标志8套,停车场标志7套,热熔标线1050平方米,波型护栏24米,端头4只。
项目招 标要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质要求
本省范围内具有道路标志、标线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具有两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
工 期
3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报名资 料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凭证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
投标人的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职工,并提供半年以上养老保险凭证(需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盖章,凭证参照样式见附表);分公司未经总公司授权的不能以分公司名义报名。投标报名人与项目现场开标投标人必须为同一人,如报名人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出席现场开标的人员的,必须重新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半年以上养老保险凭证。
报名地点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仓分中心(新仓镇政府办公楼三楼)
报名时间
2012年2月27日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5:30
联 系 人
马女士
联系电话
发布日期
2012年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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