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长春至双阳公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交通工程]长春至双阳公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春至双阳公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L2020-0507
1.招标条件
长春至双阳公路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至双阳公路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0]73号)、《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长春至双阳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长交运发[2020]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长春市长双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长春市政府出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路线主线全长33.726公里,其中净月段16.070公里,双阳段17.656公里。同步建设奢岭连接线3.752公里、鹿乡至双营子连接线7.396公里。主线设大中桥1077米/10座、小桥235米/11座、涵洞50道、养护管理站4处、汽车停靠站2处。奢岭连接线设涵洞10道;鹿乡至双营子连接线设小桥42米/2座,涵洞21道。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起点至奢岭连接线交叉口段路基宽41米,奢岭连接线交叉路口至终点路基宽为34.5米。奢岭连接线、鹿乡至双营子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
2.2、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施工工期:开工时间: 2020年6月30日;竣工时间: 2022年9月30日;总工期: 820 天;2.4 本项目设1个标段,即01标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一级公路建设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资质和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经审计的投标人的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中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
(3)企业业绩: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35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高速公路路基及路面工程施工业绩。注:施工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为准,养护工程、国外工程业绩不能作为本次招标的企业业绩,且应是己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己建业绩。
(4)项目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投标人自有人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提供项目建设单位证明)。
项目总工:投标人自有人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公路工程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分至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投标人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收件箱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5@qq.com)报名。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并按规定缴纳标书款。完成上述操作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投标人在收到文件后应通过邮箱回复确认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4日9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指定区域。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
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长双公路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大街7108号地址:长春市总部基地二期C地块 C15栋101号 (C区D1栋)
联 系 人:刘 先 生联 系 人:高经理
电话:136*****759 电话:130*****530
8.特殊说明
一、参与交易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提前下载《吉祥码》,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二、各类代理机构在省政务大厅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统一收取投标文件并组织投标人签到。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觉有序排队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小程序中的吉祥码,扫码通过后在指定区域进行登记。
三、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递交分别单独密封的一信封第一信封、第二信封、询标邮箱授权函和投标保证金票据等(具体事项参见项目公告具体要求)。
四、投标人须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加入开标会议组,并现场确认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看到开标现场情况。
五、中心在省政务大厅负一楼(原吉林银行自助服务专区)设置第二信封开标专区,投标代表收到通知后在此专区进行第二信封开标。
六、中标及成交结果不再当场宣布,敬请关注中心网站后续相关公告。
2020年5月2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长春市长双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净月大街710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759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总部基地二期C地块C15栋101号(C区D1栋) 联 系 人:高经理 电话:130*****530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长春至双阳公路施工招标 |
1.1.5 | 标段建设地点 | 起点:位于长春市区小南屯北侧约700米, 终点:位于双阳城区西侧,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100%政府出资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路线主线全长33.726公里,其中净月段16.070公里,双阳段17.656公里。同步建设奢岭连接线3.752公里、鹿乡至双营子连接线7.396公里。主线设大中桥1077米/10座、小桥235米/11座、涵洞50道、养护管理站2处、汽车停靠站2处。奢岭连接线设涵洞10道;鹿乡至双营子连接线设小桥42米/2座,涵洞21道。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起点至奢岭连接线交叉口段路基宽41米,奢岭连接线交叉路口至终点路基宽为34.5米。奢岭连接线、鹿乡至双营子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 工程施工、验收配合及相关技术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8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 9月30日 |
1.3.3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
1.3.4 | 安全目标 | 确保技术先进、科学合理、安全措施得当无事故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 资质要求: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 信誉要求:见附录 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 其他要求: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关联情形 | 详见投标人须知1.4.3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 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见招标公告3.1、3.4和3.6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 |
形式:书面 | ||
1.11.1 | 分 包 | R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前 |
形式:书面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澄清后 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形式:书面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补遗文件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修改后 5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形式:书面,或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 ||
3.1.1 |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 R双信封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企业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网页截图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R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 程量清单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3.2.3 | 报价方式 | R总价 |
3.2.6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是 R否 |
3.2.9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R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单位名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注: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帐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复印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 □不要求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 (1) 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 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3)投标人存围标串标行为并证据确凿;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R无 □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 |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间要求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R不允许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壹正肆副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正本PDF扫描件,U盘2份 |
3.7.5 | 装订的其他要求 | 分一正四副共五册装订,采用书册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开标一览表用小信封单独封装(开标时用)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函另行再用小信封单独封装(开标时用) 投标人地址: 银行保函封套: 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原件)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同上 |
5.2.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程序 | (4) 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5) 开标顺序: 文件递交 |
5.2.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 (4) 密封情况检查: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5) 开标顺序: 文件递交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 专家 8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的人数 | 3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公示期限:3日 公示的内容:(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R否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 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公告期限: 3日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 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5%签约合同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 □不要求 |
8.5.1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55号 电 话:****-********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财务要求 |
经审计的投标人的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中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35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高速公路路基及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
注:施工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为准,养护工程、国外工程业绩不能作为本次招标的企业业绩,且应是己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己建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的规定。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 经理 | 1人 | 投标人自有人员;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担任过一项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高速公路(至少含路基、桥梁、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3项内容)的项目经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提供项目建设单位证明)。 |
项目 总工 | 1人 | 投标人自有人员;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担任过一项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高速公路(至少含路基、桥梁、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3项内容)的项目总工 |
说明:个人业绩应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的主包己建业绩,养护工程(如大中修、改造、更新、升级、提升、完善、整治、维护、维修、病害防治等)、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国外工程业绩均不予认可。
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排序在先的投标人优先。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达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已名义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30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2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3.2.4 | 通过第一个 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通过详细评审。 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时,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a.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者; b. 主要人员得分较高者; c. 技术能力得分较高者。 若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得分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得分排序在先。 |
评分因素与拟定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 号 | 评分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6~10 | 总体方案切实可行,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 | ||||
6 | 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
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9~15 | 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方法齐全、技术先进、施工工艺完善;重点难点工程突出,解决办法合理、科学、先进 | |||||||
9 | 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方法基本满足要求与技术措施 | ||||||||
各类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 | 6~10 | 内容齐全、完善;工程保证体系和进度、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且能从招标人的实际出发。 | |||||||
6 | 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各类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3~5 | 项目风险预测全面;事故应急预案合理、可行。 | |||||||
3 | 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
2.2.2(2) | 主要 | 30分 | 项目管理机构 | 6~10 | 机构、岗位配置齐全、合理,分工明确,机构运转顺畅、科学、完善 | ||||
6 | 配置基本满足要求,机构可以运转 | ||||||||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与业绩 | 6~10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增加1项一级(或高速)公路(至少含路基、桥梁、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3项内容)施工的项目经理加4分,最多加4分。 注:任职业绩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或一级)公路任职业绩,且应是己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任职业绩,公路养护任职业绩不予认定。 | |||||||
6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与业绩 | 6~10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增加1项一级(或高速)公路(至少含路基、桥梁、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3项内容)施工的项目总工加4分,最多加4分。 注:任职业绩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或一级)公路任职业绩,且应是己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任职业绩,公路养护任职业绩不予认定。 | |||||||
6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投标人技术施工能力 | 6~1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6分 每有1项与公路施工有关的省级或国家级工法加1分,累计最多加4分; 每有1项与公路施工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加1分,累计最多加4分; 每有1项与公路施工有关的国家或省级科学进步奖加1分(同一项目获奖只加分一次),累计最多加4分; 每有1项主编或参编过与公路施工有关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加1分,累计最多加4分; 上述四项累计最多加4分。 | |||
6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 ||||||||
履约信誉 | 10分 | 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 | 10 | 信用评价AA级、A级 | |||||
6 | 信用评价B级 | ||||||||
3 | 信用评价C级 | ||||||||
0 | 信用评价D级 | ||||||||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优先顺序采用: a. 采用其2019年度吉林省省级信用评价等级〔《关于发布2019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吉林省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2020年第2号)〕; b.采用其2018年度吉林省省级信用评价等级〔《关于发布2018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吉林省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2019年第1号)〕或全国信用评价等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18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67号)〕的信用评价等级。投标人在2018年度既有吉林省省级信用评价等级也有全国信用评价等级的,采用等级较低的评价结果; c.投标人无以上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在2017年1月1日后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原则上按A级评分,但A级高于其吉林省最近年度评价等级的上一等级时,按最近年度评价等级的上一等级评分。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或以下等级评分。 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所有成员中信用等级低的参加评分。 | |||||||||
10分 | 企业业绩 | 6-10 分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每增加完成过35公里新改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路基及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加4分,最高加4分,中间值内插。 注:此加分业绩必须提供合同、查询网址网页,并附用户评价或奖项证明,否则无效。 | ||||||
6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
评标办法正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注:评标办法正文直接引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如有不一致时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为准。
注:投标人应提前下载《吉事办》,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吉祥码”——吉林省防疫健康码,来了! 一、什么是“吉祥码”? “吉祥码”是吉林省数字吉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当前疫情推出的个人健康信息码,是方便您“码”上出行、“码”上办事等活动的个人“身份码”。依据防疫大数据信息核验结果分为绿码、黄码、橙码、红码四种颜色。 ****************44044.jpg" oldsrc="W****************44044.jpg" align="left" height="76" hspace="12">绿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无异常的健康状态,依照防疫期间相关规定通行。
****************82148.jpg" oldsrc="W****************82148.jpg" align="left" height="74" hspace="12">黄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无异常,但现场测温异常(体温≥37.3℃)的健康状态,若体温恢复正常,经任意扫码员测温登记后可恢复绿色码。
****************05717.jpg" oldsrc="W****************05717.jpg" align="left" height="77" hspace="12">橙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为确诊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或依照防疫期间规定进行隔离人员的健康状态,若本人无新冠肺炎症状,隔离期满,且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核验无异常可自动恢复绿色码。
****************28766.jpg" oldsrc="W****************28766.jpg" align="left" height="70" hspace="12">红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为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健康状态,依照我省防疫期间相关规定进行人员管控和“吉祥码”健康状态色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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