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养护维修及项目施工劳务分包方备选库招标公告

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养护维修及项目施工劳务分包方备选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的委托,就其“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养护维修及项目劳务分包方备选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养护维修及项目施工劳务分包方备选库

2.2 服务地点:郴州市。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市政养护维修劳务,包括路桥维护、排水维护、路灯亮化维护、交通护栏维护和项目施工。

2.4 服务期限:3年

2.5 入围家数:普通建筑劳务得分前16名,路灯亮化劳务得分前3名,沥青路面劳务得分前2名。

2.6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1标段为:普通建筑劳务,2标段为:路灯亮化劳务,3标段为:,沥青路面劳务。

2.7投标人只能对此项目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17时00分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 6 月 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持(1)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五栋201室)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6.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6 月 17日 09 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址:http://)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

联 系 人:曾华

电话:135073506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驻郴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一〇七住宅小区

专职人员:谷先生、赵先生

电话: 0735-88881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分包 维修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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